
本澳居民凡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或精神方面,存在一种或多种残疾,可於3月11日起在全澳60多个地点,索取申请表及递交文件向社会工作局申请办理“残疾评估登记证”。 根据第3/2011号>行政法规,社会工作局在3月11日起正式接受有关申请。“残疾评估登记证”为社会工作局的恒常性且免费的服务,申请对象是澳门特区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在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或精神方面存在一种或多种残疾。申请手续需提交填妥的专用申请表、申请人之澳门特区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副本、两张近照、由政府或私家医生、康复机构等发出能证明申请人具残疾状况的文件。另外,残疾人士可委托第三人协助办理申请。 申请表格从3月11日起於社会工作局网页供市民下载,另外,全澳60多个地点设置「申请残疾评估登记证」专用收集箱,派发及收集申请表格,分布地点包括:社会工作局总部及辖下各单位;教育暨青年局辖下之教育心理辅导暨特殊教育中心;仁伯爵综合医院大堂、镜湖医院住院部大堂及各区卫生中心;指定的康复及长者社会服务机构。如申请人属本澳康复或长者服务机构的现行服务使用者,可直接透过该社团/机构转交申请文件。凡就读本澳正规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可通过校方及教育心理辅导暨特殊教育中心递交申请表。 市民欲了解有关资讯,请参阅「残疾评估登记证申请办法」宣传单张,或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如有查询欢迎致电社会工作局电话语音热线:2840 3877,或亲临复康服务综合评估中心,地址为澳门关闸马路25号利达新邨第二期二楼。凡满四周岁或以上的本澳残疾学生,可致电:2840 1010 / 2832 1312 或前往教育暨青年局教育心理辅导暨特殊教育中心查询,地址为澳门美丽街31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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