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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非法占用政府土地人追收清迁费用 首个被追收个案要交逾200万元清迁费


为有效和持续打击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行为,政府将从多方着手,其中之一是对违法人追收所有的清地行政费用,并同时处予罚款。而政府於昨日(2月14日)启动了第一宗处罚个案的前期听证程序,违法人除会被科以罚款外,还须缴付逾二百万澳门元的清迁费用。 严厉打击霸地 持续收地行动
政府去年共收回十幅被占的政府土地,连同自2009年3月政府启动首次收地行动至今,共收回十六幅被占的政府土地,涉及面积逾七万五千多平方米。为持续遏止霸地行为,防止国家土地被非法占用,土地工务运输局正积极有序地进行打击霸地的工作,如加强巡查和陆续收回更多被霸占的土地。由去年12月至今,政府再对10个霸地个案启动了清迁前的预审程序,倘违法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归还土地,政府将采取收地行动。 除持续的收地行动外,政府同时对已收回的霸地个案展开追收清迁费用及罚款的程序。第一宗被追收的个案是位於路环黑沙马路与贾梅士大马路交界处旁侧的一幅曾被占的政府土地,涉及面积近4,200平方米。 追收清地费用 首宗涉及200万
鉴於当事人没有在指定期限内将土地腾空并归还特区政府,更於2009年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中止政府清迁令,以图阻止政府的清迁收地行动,但最后被终审法院於同年11月驳回;2010年,中级法院再驳回该名占用人提起的另一项司法上诉,并指上诉人持有该幅土地的纱纸契并非是土地所有权的法定凭证,因此,该土地被视为属国家所有。 鉴於当事人在政府给予充足的时间下仍没按要求将土地腾空并归还,而须要政府强行采取联合清迁行动,故政府收回土地后向当事人追收因此而产生的二百多万澳门元的行政费用。此外,亦根据《土地法》对当事人的霸地行为处以罚款,土地工务运输局并於昨日(14日)正式通知当事人,政府会因其霸地行为而科以罚款,倘当事人被催缴期间不缴交罚款,则会加收罚息。 陆续有多个个案被追收罚款
为有效遏止霸地行为,除上述首个个案外,土地工务运输局现还对八个已完成清迁的个案进行追收清迁费用和罚款的相关行政程序,随着行政程序的完成,会陆续向有关人士追收清迁费和科以罚款,局方更设立了收追有关收费用的机制以有效跟进相关工作。 土地工务运输局重申,纱纸契并非土地所有权的法定凭证;而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人士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腾空土地并还交政府,因而须要政府执行清迁工作,有关人士必须缴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行政费用外,亦必须为其破坏政府土地,令自然资源受到损害等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负上被科以罚款的后果。 藉修法大幅提升霸地成本
避免路环的山体被非法开挖,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以及保护本地区的国家土地,政府积极从多方面着手打击霸地行为,短期措施会加强巡查工作和持续收地行动,中长期则透过完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政府现在进行修改《土地法》的工作,在《土地法》修订草案中,针对霸地行为,除引入属刑事罪行的违令罪外,更将罚款大幅提升到5万至50万澳门元,较现行法例大幅提升一百倍,大大提升霸地人的成本及加重承担违法后果,为政府长期有效打击非法霸地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土地工务运输局将修订《土地法》第二轮谘询期延至本月底,现仍继续谘询社会意见,同时,亦加紧整理和分析所收集的公众意见和建议,争取今年第三季完善修订《土地法》草案,尽快进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