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海关继本月23日在路氹莲花口岸截获一部入境货车,起出6箱共120罐怀疑仿冒外地某知名品牌包装之高丽蔘后,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经情报分析,分别於25及26日迅速采取行动,并与卫生局药物事务厅稽查人员进行联合巡查位於澳门黑沙环区某贸易行,再搜次出共57罐怀疑包括真货,以及仿冒侵犯某外地知名品牌包装之高丽蔘。“海龙行动”专项行动专责小组澳方联络员将透过联络的渠道进行联系,及时交流情报资料及有关行动情况,继续打击有关贩运或售卖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货品等犯罪行为。 经调查所得,23日截获的6箱怀疑伪蔘之最终目的地为澳门黑沙环区某专门售买蔘茸海味乾货的贸易行,该行铺面与货仓相连;海关侦查人员於25日中午时分掩至,於其货仓内搜获20罐37.5公克天字号外地某知名品牌包装之高丽蔘,部份贴有 “$98”的价钱牌,共值1960元。经品牌权利人初步鉴定为侵权物品,该批货物罐身虽然贴上一个雷射防伪标签,但盒罐残旧,一般市民应该较为容易从价钱和肉眼可以分辨出真假;而摆放於铺面当眼处的另外37罐高丽蔘,其独立包装分别由37.5公克-300公克不等,部份贴有价钱牌的标价由“$299-$2480”,共值4万多元,并分别印上不同字号(“地” “良”)等级的标示,并有两个不同款式的雷射防伪标签,又或贴有正品公司的独立验证编号防伪标签。该批37罐高丽蔘经品牌权利人初步鉴定,有部份仍需作进一步检验,才能定出有多少货品为真,多少为侵权物品。 据邢姓嫌犯声称,知悉於23日被路氹新城海关站海关人员扣查之6箱共120罐,怀疑仿冒外地某知名品牌包装之高丽蔘,是由其本人委托他人办理报关清关手续。其表示清楚知悉上述货品为伪冒产品,货品是由嫌犯本人致电内地某市一间批发市场订购,并准备在其店铺售卖,惜被海关人员查获;货仓内搜获20罐怀疑伪冒的罐装蔘,为於多年前由水客从内地带入本澳到该贸易行。而一女售货员则声称放置於铺面售卖之罐装高丽蔘则由香港入货,唯未能即时提供香港入货单据等记录。该品牌包装之高丽蔘每月平均约售出10盒,一般由澳门人及国内游客购买。 由於此案关乎药物类假冒货品,海关侦查人员遂於26日联同卫生局药物事务厅稽查人员进行联合巡查行动,再次调查该蔘茸海味乾货贸易行,期间稽查人员在铺面接待公众地方发现需由卫生当局发出之准照,仅供中药房专门出售的中药材及中成药11种共重超过9公斤,该贸易行涉嫌违反11月14日第53/94/M号法令要求,卫生局将另行缮立实况笔录将其起诉。 粤港澳打击侵权货物“海龙行动” 仍在继续,本案至今共查获怀疑假冒的扣押物共177件,涉及金额总值约超过46万元。共涉及4名男子,当中1名为持内地证件的梁姓男司机,2名区姓货运公司货主及雇员,1名邢姓蔘茸海味乾货的贸易行东主。海关将以第97/99/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292条控告有关人士,一经定罪,处最高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十日至九十日罚金。
该批侵权货物及时作出拦截,及时保障澳门市民购买蔘茸海味乾货和中药材的安全。临近农历新年期间,澳门海关侦查人员将限制休假人数,腾出额外人手,用以巡查市内店铺行动,以监察是否存在售卖侵权物品之活动,保障市民及旅客於澳门农历新年期间消费、及维护澳门特区作为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海关强调,贩运或售卖侵犯知识产权货品均为严重罪行。无论在透过任何方式贩运或售卖,海关有能力侦查及打击这些违法行为,并将涉案人士绳之於法。违法者可被判监,并会留有案底,后果十分严重。希望市民珍惜前途,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海关联络,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2896 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