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在财政上资助7层以下、30年楼龄或以上的楼宇进行共同设施的维修或更换工程,以鼓励业主积极维修大厦共同部分,特区政府将《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下称“低层楼宇维修资助”)的申请期延长一年,至2012年2月9日。 已批1亿6千万资助 合资格申请“低层楼宇维修资助”即7层以下、30年楼龄或以上的楼宇可视乎需要,向房屋局提出申请以取得财政资助,进行楼宇内共同设施的维修或更换工程,资助工程项目包括维修或更换楼宇进出口闸门、供电、供水及排污总设施。 该资助计划由2009年2月10日起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申请个案1,663宗,累计已批个案1,344宗,资助金额超过1亿6千7百万元;反映计划受到欢迎,亦达到预期的成效。 房屋局资料显示,预计2011年本澳7层以下、30年楼龄或以上的楼宇,若以物业标示计算约2,433座,考虑到部份标示物业有多於一个门牌及进出口,房屋局在审批时将视乎建筑物的状态,可以接受以门牌及进出口为独立申请对象。 加强监察及抽查力度 房屋局於2010年4月中加强工程的监察及抽查力度,由过去抽查的一成比例提升至两成;并由工程完成后的抽检,改为工程进行中检验自2010年4月开始,房屋局从698宗批准个案中,共对155宗个案进行抽查(占22.2%),超出了预期的两成。 为确保公帑合理运用,房屋局在审批申请个案的工程报价时,将参考市场造价、公共工程与现有申请个案的造价作分析建议,按照当前之报价状况,大部分的申请个案工程造价均合理。 倘发现工程承揽人作出虚假声明及提供虚假资料,资助将被取消及须返还已取得的资助款项,有关人士亦须承担相关法律之惩处。 此外,房屋局於2010年对“工程指引”作出优化,并提供工程报价单拟本。“工程指引”要求各承揽工程公司须明确各维修项目的单价、数量及一年完工保养期;报价单拟本有助工程公司明确填写内容,加快审批效率。 新推网上查询服务 房屋局一向致力优化“低层楼宇维修资助”的申请流程,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如代为申请“楼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简化签署同意声明书等。 同时,房屋局将於2011年第一季推出“低层楼宇维修资助”网上查询服务,申请人於递交申请表后,可於网上查询系统输入“申请表编号”及任一“补交文件收据”之序号,便可查询申请进度。 欲了解有关内容,居民可致电2859-4875或亲临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房屋局查询,或浏览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