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的《选民登记册》已於1月16日至25日完成展示,期间行政公职局并未有收到利害关系人因应选民登记册内资料倘存错漏而提起的声明异议。 在选民登记册完成展示后,行政公职局已於日前上载法人选民清单至选民登记网站www.re.gov.mo/pclista2012/,其内除载有被登录於2012年1月完成展示选民登记册内法人选民的名称、会址、联络方式及其代表的姓名外,还标示了法人选民的登记状况,以供查阅。 资料变更请办理更新手续
行政公职局呼吁法人选民的负责人查阅有关清单并确认所登记资料的准确性,如果法人选民的会名、会址、联络方式或指派的代表变更,请及早到行政公职局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更新有关的登记资料。而会名或会址变更以政府公报刊登的为准。 除了行政公职局,法人选民还可到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更新资料手续,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不休息。 请看附件! 处於中止登记效力状态的法人选民再次欠交报告将被注销
2012年选民登记册完成展示之日起,共有65个法人选民因欠交年度总结报告被依法中止登记效力。根据现行《选民登记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欠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法人选民在首次欠交后5个历年内再次欠交,便会导致在再次欠交后翌年被中止选民登记的效力。 按照所属界别委员会的资料,该等法人2011年未有依法提交年度总结报告,而2009或2010年亦有一次欠交的记录,因此其选民登记的效力自2012年的选民登记册完成展示之日起中止。 倘被中止了选民登记效力的法人2012年依法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其选民登记的效力将於2013年的选民登记册完成展示之日起获得恢复;否则,登记效力将会被依法注销。 因欠交年度总结报告被依法注销登记效力的法人选民确认同时失效
2012年选民登记册完成展示之日起,共有188个法人选民因欠交年度总结报告被依法注销登记效力。根据现行《选民登记法》第35条第2款的规定,法人自登记效力被中止的5个历年内再次欠交年度总结报告,其选民登记自下一个选民登记册完成展示之日起注销。 按照所属界别委员会的资料,该等法人分别於2009年, 2010年及2011年欠交年度总结报告。因此,其选民登记的效力自2012年的选民登记册完成展示之日起注销。 根据同一法规第31条第1款规定,即使社团已获确认,其确认的有效性还须取决於每年依法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在此前提下,结合第34条至第36条的规定,社团因没有遵守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规定而被注销选民登记的効力(第35条第2款),将导致其确认失效。 倘该等法人拟再次作选民登记,必须遵循《选民登记法》第26条及续后数条的规定。即必须按该法规第29条的规定,重新向行政长官申请确认,在获得确认后至少满4年可重新办理法人选民登记。 除此之外,还有2个法人选民因修改章程不获确认被注销,1个法人选民因转换界别申请获得确认而原来界别确认失效被注销,以及5个法人选民因代表不符法律规定,经通知后未作出更正被注销,详见选民登记网站的法人选民清单www.re.gov.mo/pclista2012/。 如有任何查询,欢迎於办公时间致电89871704或使用24小时谘询服务热线88668866(非办公时间提供电话录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