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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澳门混合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联合新闻公报


按照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签订的《欧盟澳门贸易和合作协议》第十六条规定,欧盟澳门混合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在布鲁塞尔召开。本次会议是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以来的第十一次会议。前次会议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在澳门举行。 欧盟代表团由欧盟对外行动署东北亚及太平洋司司长Gerhard Sabathil先生率领,澳门代表团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任团长。双方再次肯定混合委员会的双边年会是讨论双方共同利益以及加强更紧密合作的有效平台和途径。 本次会议双方回顾了彼此关系的最新发展,以及现行的双边合作事项,包括前次会议所订定於不同领域的合作。 澳门代表团向欧盟介绍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发展近况,包括於二零一二年稳健的经济发展、横琴项目、新基础建设进程、与内地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的努力等。 欧盟代表团向澳门阐述了为解决主权债务及改革银行体系而作出的努力,其中包括各项加强竞争力及促进发展及就业的措施。 欧盟与澳门合作方面,双方乐见旨在加强本澳法律体制、优化公共行政、法律和司法专才的「欧盟──澳门法律合作计划」,以及「欧盟商业信息计划」(包括商业委员会)在执行上所取得的成效;双方亦满意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在澳门举行的「欧盟学术计划」成功的开展,而欧盟於会上亦就下一步「欧盟学术计划」提供了更多资料;举办「欧盟学术计划」的目的,是透过支持聚焦欧盟的学术研究、院校联系及交流等提升澳门对欧盟的认知及了解;双方同时对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澳门签署的第三份推动翻译人员交流及培训协议表示欢迎。 与会双方对澳门已通过执行新的着作权法均表示欢迎,而澳方并承诺在各个领域中阻止盗版信号的再转播,包括执行在新法规中所订定的刑事制裁。 最后,欧盟及澳门当局表达了对自上次会议后双方参与的议题及项目(包括环保、文化和创意交流)继续合作,以及寻求新的合作领域的共同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