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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向各公共部门讲解新审计长批示


因应第121/2011号行政长官批示对核准《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的组成、内容及编制规则》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总帐目的组成、内容及编制规则》的要求,同时为配合审计署逐步引入的电脑辅助审计技术,审计署於昨 (12) 日公布了「第2/2012号审计长批示」,以期更妥善地规范公共部门每年向该署提交的帐目。 为落实执行第2/2012号审计长批示,协助公共部门按要求提交年度帐目及基本资料,审计署将采取多项措施,包括致函通知相关各公共部门、举行批示讲解会,以及向相关部门提供电脑辅助软件,以确保2012年度帐目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上述讲解会将於批示公布后分多场在审计署举行,主要是向各相关公共部门的领导及主管详细解说审计长批示的改动要点,亦会就电子数据采用CSV格式及把Excel转换成为CSV的方法进行介绍。同时将通过会上交流不同公共部门帐目情况,加强双向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