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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蓄制度2012年拨款确定名单及提取款项程序


中央储蓄制度2012年拨款确定名单今日公布,市民可透过24小时语音热线28230230、社会保障基金网页www.fss.gov.mo或全澳80多个服务点(表一)查询有关名单。每名合资格参与人的个人帐户可获注资澳门币6千元,合资格提取款项的参与人即日起可透过自助服务机或各服务点办理提取款项的申请。 现时已被列入中央储蓄制度2012年拨款确定名单的参与人共有313,860人。截至9月14日为止,一共有12,215人向社保提出声明异议。部分声明异议仍有待审批,社保基金将尽快处理,并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参与人审批结果。 社保基金即日起会按参与人的年龄及递交表格的分流日期分批向已被列入确定名单且年满65岁或以上,以及未满65岁但正收取社保残疾金并已超过一年的参与人寄发提取款项申请表。合资格提取款项的参与人可亲身或由他人递交申请表至各服务点,为免人多挤迫,社保会采取以下分流措施,即日起年满75岁或以上(1937年或之前出生)的长者可优先向社保递交提取款项申请,而从10月8日起,74岁或以下(1938年或之后出生)的参与人亦可陆续向社保递交申请。 未满65岁但属严重伤病正负担或预计须负担庞大医疗开支、基於人道或具适当说明理由的参与人亦可进行提取款项申请。申请表可於社保基金网页下载或至各服务点索取。 此外,社保今年更新设了7部自助服务机方便合资格的人士提出申请。只要是年满65岁,正领取养老金、残疾金或敬老金的参与人;或未满65岁,正领取社保残疾金且超过一年的参与人,可透过自助服务机(表二)办理申请。
使用自助服务机的步骤如下: (1) 选择语言;
(2) 将个人有效的智能卡式澳门居民身份证插入卡槽,读取资料后取回;
(3) 检视帐户状况,於数字键盘输入欲提取之款项金额;
(4) 将拇指轻压於指纹扫瞄器上采集指纹;
(5) 取回办理回执。 成功办理之后,办理人可自行保管有关回执,无须交回社保基金。社保之后会以专函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及款项的发放日期。自助服务机预设的收取款项方式是存入参与人正领取养老金、残疾金或敬老金的银行帐户内。 由即日起至10月份提出提款申请的参与人,倘符合提款资格且文件齐备,款项最快将於11月存入有关帐户。而按有关法规规定,合资格参与人每年只可提取款项一次。合资格参与人可按意愿随时提出提取款项的申请。 另外,被列入确定名单且同时符合获分配2012年启动款项的参与人有19,677人。根据第20/2011号行政法规,凡於每年1月1日仍在生,且前一历年内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且已年满22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可获得一次性澳门币一万元的启动款项。 提醒市民,《公积金个人帐户》法律将於10月15日生效,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届时中央储蓄制度个人帐户将转换为公积金个人帐户,中央储蓄制度参与人会自动成为公积金帐户拥有人,而中央储蓄制度个人帐户的结馀亦会转入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的相关帐户。法律新增了以下的提取款项申请条件:未满65岁的市民,倘因本人或其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严重伤病而需负担庞大医疗开支,或正收取社工局发放的特别残疾津贴,可申请提前提取个人帐户的款项。有关提款申请将由10月15日起开始处理。 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28523333或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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