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6月25日本局接获民政总署通知,一名本澳居民将於6月30日下午在塔石广场集会,并游行至西望洋花园,随后本局作出了多方面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不适宜有大量人群在西望洋花园及一带进行有关之集会游行活动,故此对游行路线作出修订并设定南湾湖水上活动中心作为游行活动终点。於6月27日下午三时约见了有关游行发起人进行会议,并将有关修改路线的批示交予发起人。於6月28日下午四时许,本局接获终审法院通知有关集会发起人提出上诉,并要求本局在自接获通知48小时内提出答辩。本局於6月29日下午约4时30分将有关答辩书呈交予终审法院。 今天下午,本澳一名市民按6月25日向行政当局作出的预告发起示威游行活动。下午约三时,该名市民及约120名参加者,由塔石广场集会出发,按照警方修订的路线行进,游行人士约四时二十分抵达南湾湖景大马路后,坚持拒绝按照警方的指示进入行人路,警方屡劝无效,游行人士停驻在行车道上,堵塞道路,令该道路交通瘫痪,为了示威人士的安全,暂时封闭南湾湖景大马路,直至约四时三十分,示威游行人士才离开车道走上行人路继续前行。 游行队伍快将抵达南湾湖水上活动中心休憩区时,当中部份人士一度走出车道,当时正值警方放行在南湾湖景大马路已被阻塞一段时间的车辆,一度造成人车争路,经警方劝吁后游行人士始返回行人道进入活动中心遮阳篷内的预设区域。 约於五时,游行人士宣布集会结束,但有约一百名游行人士随即放下示威的工具离开南湾湖水上活动中心,并经烧灰炉街及民国大马路分别抵达高可宁绅士街及衣湾斜巷集结,试图进入西望洋山。警方基於风险评估,考虑该区域地势陡峭狭窄的特点、公共道路的整体安全及畅通、对具重要性质的设施及往来人员的保护、旅游运输车辆往来频繁易生危险阻塞等,认为不适宜大量人群在西望洋花园及一带进行集会游行活动,故此采取防范措施,筑起人链阻止人群进入西望洋山,示威者在场扰攘叫嚣,与警方对峙阻塞往来交通及行人,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明显影响,虽经警方多次劝吁仍不肯散去;直至晚上九时,仍有约二十名游行人士聚集在高可宁绅士街、竹仔室正街及衣湾斜巷一带伺机冲破警方的防线进入西望洋花园。 警方是次活动共出动了约100名警务人员维持秩序。警方人员在今日的游行活动中始终保持刻制忍耐,并与强行行走车道,以及没有配合警方措施而企图穿过人链的游行人士进行交涉并作出适当劝吁,以免影响公共秩序及发生危险。警方对游行发起人及参与者是次活动中不依照警方修订路线行进,不听从警方的指示堵塞交通要道等非理性及损害其他市民及旅客权利的行为表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