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须提前最少 15个工作天递交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递交文件:
1. 「市政署大楼导赏服务申请表」(Mod. 003/DRPI/DAT) (可到服务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本署网站下载);
2. 社团证明书影印本。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办理地点:
公共关系及新闻处:澳门新马路163号市政署大楼询问处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公共关系及新闻处
周一至周四 早上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 早上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网上办理:
1.申请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透过市政署网站的网上服务专页登入“商社通”账户办理。
2.申请人可透过电邮 ccgo@iam.gov.mo 或传真 (853) 2835 5411办理。
邮寄申请
不适用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收费
表格费用:无须收费
印花税:不适用
保证金:不适用
收费及价金表:不适用
审批所需时间
网上办理:4个工作天
亲临办理:5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申请必须以学校/机构/团体名义提出。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 (853) 2833 7676;传真 (853) 2871 1203
公共关系及新闻处电话 (853) 8399 3153;传真 (853) 2835 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