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市民和旅客在澳门消费购物的权益,维护澳门特区作为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澳门海关、经济局、卫生局、旅游局和消费者委员会依法执法。於六月五日,执法部门联合巡查在位於新口岸区一大型旅客购物店时,揭发该店涉嫌无牌卖药,另外,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涉案产品的来源证明,海关和卫生局将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起诉,并跟进调查有关案件。
澳门海关接获旅游局和消费者委员会转介一宗投诉个案,案情指一处由导游带去的旅游购物点售卖假冒伪劣货品,手机、相机杂牌以假乱真。海关知识产权厅接案后立即展开跟进调查,发现该店位於新口岸区,占地逾万平方尺,为本年初开业,售卖消费品的大型旅客购物店,店内货品种类繁多,当中包括上百个驰名和不知名的品牌,分别有美容化妆品、保健产品、药品、电子产品、手表、香烟、珠宝首饰和手信等等。由於涉及多个部门权限范畴,海关遂与经济局和卫生局采取联合行动,共同依法执法。
是次行动计有海关知识产权厅,经济局经济活动稽查厅和卫生局药物事务厅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并得到部份品牌权利人的协助,在现场该等品牌经初步鉴定,并未发现有假冒货品,但场所内发现有药物售卖,药用品应须事先获得售药准照才能贩卖。联合行动稽查人员在其展销货架上及货仓内,发现有四十六种药油和药膏,合共一千六百六十九瓶,零售价为澳门币十七万三千一百三十七元,该店铺并未能提供本地区权限当局之中成药批给准照,和现场未能提供涉案产品的来源证明,该店铺将被起诉,涉嫌违反第五三/九四/M号法令《核准为从事中医药品之配制及贸易之场所发出准照之制度及运作条件》,及第七/二零零三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等相关规定。上述违法行为一经证实,将科处伍千元至拾万元之罚款。
联合行动稽查人员在过程中除了对上述违法行为开立卷宗外,对於店铺内一些不合适之处,亦有向店铺负责人作出改正警告和建议,而海关就该店所售卖的其他品牌商品,将继续作定期跟进巡查。海关现向各界人士提醒,售卖侵权物品的店主和店员,均会因触犯知识产权的法例而须负上刑责。海关同时提出,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勿轻信不法商家销售手法,谨慎选择适用产品,避免因产品出现问题时而带来冲突。澳门海关会不断完善与各部门机构的协作机制,致力打击有关侵权作假的罪行。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