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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澳门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完善检测制度》谘询文本今办公众谘询会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辆尾气排放,保障居民健康及改善空气质素,环境保护局及交通事务局制订了《制订澳门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完善检测制度》的建议方案及谘询文本,并於今日(1月5日)进行公众谘询会,藉此广泛收集意见,了解社会各界对有关政策的期望和看法,以完善方案的内容和确保建议方案的可操作性。 随着近年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本澳的机动車辆數目快速增长,促使车辆尾气排放成为本澳主要的空气污染源之一,引起社会关注。为此,环境保护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研究和推动控制车辆尾气排放的措施和政策,从源头并循序渐进地治理机动车辆尾气问题。 特区政府於2012年公布的《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最终文本,主线一"优化宜居宜游环境"的重点行动计划,在"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及管理"范畴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推广使用环保车辆,探讨淘汰高污染车辆的政策,降低交通系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等,作为改善空气质素的手段。因应环规的目标,并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指导思想和配合《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特区政府已陆续进行一系列短、中、长期控制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措施。 近年特区政府已先后制订了进口新摩托车及新汽车的尾气排放标准,从源头限制高污染车辆进口本澳;与此同时亦透过税务优惠,引入及推广环保车辆;完成了《澳门柴油车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的建议技术规范》,并配合"环保与节能基金"资助本澳的社团/企业加装有关装置,减少柴油车尾气微粒排放;此外,亦正进行《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行政法规的制订工作,提升车用燃料质量。 考虑到在用车随着其行驶里程增加,车辆机件的老化受损将造成车辆尾气排放恶化,故对於在用车的尾气排放监管非常重要。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禁止排烟量或排气量超过补充法规所定限度的机动车辆通行,故需对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然而,针对现时在本澳行驶的二十多万辆在用车尾气排放,现行的《检验及确定机动车辆各种规格的规章》只有对柴油车订定黑烟排放标准,其馀车辆的尾气排放标准仍处於空白。因此,有必要更系统地管制本澳机动车辆的尾气排放,以改善空气质素及保护居民健康。环境保护局联同交通事务局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以及在综合分析本澳实际情况、外地经验和本地相关业界团体的前期意见,经过科学分析,并提出制订澳门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完善检测制度建议方案,并编制有关谘询文本。 谘询文本建议管制在用车尾气排放及完善对在用车的现有检测制度,建议在定期检验中摩托车、汽油车及天然气车除需符合原有规定的检测项目外,增加了需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要求,并建议收紧现时柴油车烟雾排放限值;此外,亦建议适当缩短验车年期。有关措施,旨在筛选出一定数量的高污染车辆,并加强车主对车辆进行维修及保养的意识,从而减少尾气污染,改善道路空气质素。对於尾气排放未能符合有关标准的车辆,建议根据现时适用的《道路交通法》罚则,尾气排放未能符合有关标准的在用车辆需再前往交通事务局汽车检验中心进行复验或特别检验。 根据前期研究和外地实施的经验,日后实施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相关配套管理的情况下,保守估计每年可削减排放碳氢化合物约100吨、一氧化碳约550吨、氮氧化物约110吨及微粒约6吨,有关减排数量约占目前相关污染物总排放量的百分之八。 为提高施政透明度,让社会进一步了解特区政府在改善空气污染方面的政策构想,环境保护局和交通事务局自2012年12月14日开始就《制订澳门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完善检测制度》谘询文本进行为期个半月的公开谘询,过去半个月间已先后针对不同对象举行多场谘询会,分别向环境谘询委员会、交通谘询委员会、业界(车商、车辆维修及运输业界)和政府部门介绍及徵集意见,以了解他们对建议方案,以至整体政策措施的想法和意见。 为进一步了解市民对谘询文本的意见和期望,环境保护局和交通事务局今日(1月5日)下午三时,於澳门艺术博物馆演讲厅举办公众谘询会,除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外,还邀请了研究单位的代表列席。 此外,为方便市民了解谘询文本的内容,有关谘询文本已上载至环境保护局及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pa.gov.mo或www.dsat.gov.mo),以及摆放在环境保护局、交通事务局、政府资讯中心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等地点供市民索取。如市民对是次谘询有任何意见及建议,欢迎於2013年1月31日或之前,透过邮寄(澳门宋玉生广场393至437号皇朝广场十楼环境保护局或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交通事务局)、电邮(vehicles@dspa.gov.mo或info@dsat.gov.mo)或传真(2872 5129或2875 0626)等方式向环境保护局或交通事务局发表意见。此外,如公众对是次谘询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环境保护局环保热线2876 2626查询。 谘询期届满后,环境保护局及交通事务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并随即启动起草相关法津条文的工作。未来,环境保护局将持续按照《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的工作计划,推进各项车辆尾气污染的控制及治理工作,如淘汰高污染车辆、引入及推广环保车辆及持续检讨优化相关法规等,进一步降低交通系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并会透过宣传教育,倡导低排放出行模式,实践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