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签订的《欧盟澳门贸易和合作协议》第十六条规定,欧盟澳门混合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在澳门召开。本次会议是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以来的第十二次会议。前次会议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在布鲁塞尔举行。 澳门代表团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率领,欧盟代表团由欧盟对外事务部亚太区总监维奥雷尔.伊斯蒂奇瓦亚 (Viorel Isticioaia Budura)大使任团长。 《欧盟澳门贸易和合作协议》自一九九三年正式生效,本次混合委员会会议适逢协议签订二十周年。澳门和欧盟高度赞扬过去二十年执行协议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协议制定了从贸易到文化等多个领域的合作方向,透过协议成立的混合委员会机制,推行多项具成效的合作计划及交流活动,促进了澳门和欧盟双方的紧密关系。 双方再次肯定双边年会是讨论彼此共同利益及探讨进一步合作计划的有效平台,并欢迎庆祝合作协议二十周年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即将举行的纪念会议及欧洲首都城市艺术摄影展。会议上,双方关注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José Manuel Durão Barroso)将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访问澳门。 本次会议双方回顾了彼此双边关系的最新发展和现行的双边合作事项,包括前次会议所订定的合作范畴。 澳门代表团向欧盟介绍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发展近况,包括去年经济的稳健增长、横琴澳大校园及粤澳合作产业园、新基础建设进程、与内地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的努力等。 欧盟代表团向澳门阐述了其政治及经济的优先工作。欧盟经济恢复增长,并正致力於加强对金融体系的管治。欧盟代表团指出欧盟与中国关系非常重要,在进一步发展贸易投资及加强双方关系等方面极具潜力。 欧盟与澳门合作方面,双方乐见旨在加强本澳法律体制、优化公共行政、法律和司法专才的「欧盟─澳门法律合作计划」,并同意将来延续有关计划。 双方亦满意於二零一二年开展的「欧盟学术计划」及该计划所取得的进展。 澳门与欧盟对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José Manuel Durão Barroso)将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澳门签署「欧盟─澳门航空服务协议」表示欢迎。 最后,欧盟及澳门当局表达了对自上次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后双方参与的议题及项目,包括继续就环保、文化和创意交流方面的合作及寻求新合作领域的共同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