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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 (前言)


立法会主席,
各位议员: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我谨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向立法会全体会议作二○一四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请立法会审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即将十四年。回顾特区第一个十年,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在特区政府和广大居民的努力奋斗下,澳门走出了治安不靖的困境,经济由低谷走向繁荣的康庄大道,民生逐步得到改善,其他领域也都取得不同程度的、阶段性的成果。今年,是第三届特区政府施政的第四年。四年来,我们始终全面落实《澳门基本法》,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保持了整体社会安定祥和、经济稳健发展。
四年来,国际宏观形势复杂多变,各种突发性事件对特区发展形成严峻考验。面对自身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以及深层次矛盾交错浮现的挑战,我们确实存在不足之处,仍然有改善空间。特区政府会认真总结施政经验,持续作出改善,逐步提升施政成效。我们凭着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凭着广大居民的团结互信,克服困难,在传承特区十年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维持了总体经济平稳发展的良好局面。2010年至2012年,本地经济增长年平均为19.5%,截至上半年,经济实质增长率为10.5%,预计全年经济温和增长的态势仍可保持。居民就业情况理想,今年第三季失业率为1.9%。财政储备制度的建立,促进了财政金融的稳健,截至今年9月,特区财政储备中的基本储备为1,119.21亿元,超额储备为554.14亿元;待完成2012年财政预算的结算程序后,超额储备总额将达1,281.75亿元。外汇储备总值亦达1,302.81亿元。
特区政府致力构建施政长效机制,坚持把提升民生综合水平作为政府施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医疗、住屋等着手,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资源投放,有效扩大了社会保障覆盖面,务实拓展了免费初级保健和专科医疗。
特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完成澳门大学横琴新校区的建设、增加奖助学金和持续教育津贴,致力培养特区人才。《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教师的职业地位,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本澳拥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劳动人口比率正不断提升,由2009年的22.9%上升至2012年的27%。
政府履行承诺、竭尽全力落实了万九与万九后公屋的兴建和规划,进一步保障居民的住屋需求。此外,多项政策和措施的推出,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了相关的立法、预防、教育等工作。与此同时,强化了特区治安管治,谨慎而又迅速地处理紧急事故,有效保障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积极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坚定推进经济适度多元,务实调控博彩业的发展速度,促进博彩业有序发展。在特区政府和业界的共同开拓下,综合旅游发展势头令人鼓舞。零售、酒店、餐饮等行业有可喜的进步,新兴的会展业、文创产业、中医药产业获得培育。通过优化财政支援、加强管理技术培训、对外投资考察等活动,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实现升级转型和开拓发展。另外,积极推进本澳大型基础建设,使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文化建设等工作稳步向前,营造更具活力的城市。
四年来,特区政府大力推进区域合作,加强国际交流互动。致力打造的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服务平台,推进中国与葡语国家有关经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正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序落实,使粤澳两地在各领域的互补合作,尤其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方面,达到预期的目标。
特区政府落实了科学决策、阳光政府的施政诺言,主动加强对社情民意的了解,发挥各个谘询组织的功能。成立政策研究室,加强了政策调研;建立政府发言人制度,增强了施政透明度。大力推行廉政建设,全力强化由廉政公署、审计署等组成的内部监督,并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意见;透过《主要官员通则》、《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执行,深入宣传和教育,廉洁风气进一步彰显。
特区政府务实推进政制发展,严格按照《澳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努力巩固政制发展成果。今年,在社会和居民的关注和参与下,根据修改后的《立法会选举法》,顺利完成第五届立法会选举工作,选举和委任了新一届立法会议员。
踏入新的一年,为了实现各项施政目标,我们将继续深化科学施政,致力维护公平、正义、廉洁的和谐环境,推动特区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