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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选民递交间接选举的投票人名单将於八月一日截止


第五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将於2013年9月15日星期日举行。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具投票资格且有意行使投票权的法人选民须最迟在选举日前第四十五日,即2013年8月1日,透过递交《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DATE13表)将投票人名单递交予行政公职局。 行政公职局呼吁有意行使投票权的法人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应尽量避免在最后一刻才递交有关的表格和必须附同的文件,以免一旦发现未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时未能在上指期限届满前作出补救。 《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DATE13表)应交往行政公职局设於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下的选举事务接待柜台,柜台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早上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不休息。相关人士除可於选举网页www.eal.gov.mo 的下载区内查阅《立法会选举实用手册2013》以了解具体手续外,亦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立法会选举热线28915915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