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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局举办两场继承法讲座


法务局於四月十五日及十六日举办了两场"继承法讲座",逾一百一十名市民参加。讲座中市民普遍想了解哪些人可继承他们的财产,以及订立遗嘱后,是否可完全按照遗嘱的内容分配财产等问题,主讲者特别就三种继承的方式:特留份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当继承开始时,一般会依次序先进行特留份继承,之后再以遗嘱继承,最后就是法定继承。特留份继承是指依法须将遗产的一部分特别留给特定的继承人,死者不能够自由处分该部分的遗产。法律之所以设定特留份,目的是要确保死者的特定亲属可以得到一定份额的遗产,例如留给配偶和子女的特留份额为二分之一。无论死者有没有订立遗嘱,只要死者有特留份继承人,便须依照特留份的规定,将一定份额的遗产分给死者的特定亲属,之后,馀下的遗产才可以按照死者的遗嘱来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虽然订立了遗嘱,依据遗嘱的指示,并未能将遗产完全处理,这时就会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遗产。 由於讲座反应热烈,法务局未来将继续不定期举办"继承法讲座",有兴趣的市民可留意法务局网站或於脸书(facebook)中加入"普法家族"专页,得知最新普法活动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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