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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订定共同管道的首年管理及维护费等相关价格


为减少道路开挖和加强城市管线管理,政府跨部门积极跟进建设新城A区共同管道的相关工作,将进一步扩大澳门供电、供水、通讯服务、保安及交通等管线的覆盖范围,配合澳门特区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生活需求。因应共同管道将于2026年逐步投入运作,特区政府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务批给公证合同》第二十一条第六款及第七款的规定,透过第52/2026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共同管道的首年管理及维护费和分摊比率,以及进出申请费的相关价格(详见附表),并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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