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法》对本澳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和未来发展均起着关键的重要作用,与民生息息相关。为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土地工务运输局将於周六(2月22日)下午3时於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电力公司对面)5楼多功能厅举行《城市规划法》公众说明会,并即场解答与会者提问。有兴趣的市民即日起至周四(2月20日)的办公时间内(09:00-17:45)可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3800报名留座,报名时需提供姓名及联络电话等。 《城市规划法》将於3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案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意见收集、公众参与、谘询、核准、公布及修改等一系列重要流程,重整原本分散的职能与程序制度;同时,亦规定设立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在城市规划编制、实施、检讨及修改程序的谘询机构,而对於城市规划的编制、检讨、修改、核准、公布、公众參与的程序亦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