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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认同审计报告 已对持发计划实施多项优化措施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认同审计署有关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对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的监察工作》,并感谢审计署对“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的关注,持续审视“计划”的整改情况及提出宝贵的跟进建议。报告指出2020年审计报告后,教青局积极跟进审计发现相关问题,引入多项电子化措施,改善部分监察工作。历年报告中的3项需改善的工作,2项已作改善,惟在“实地巡查工作”中对超收学员的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在使用大数据作综合分析方面存在不足,教青局认同需进一步改善。

就对超收学员的定义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教青局已作跟进,并实施多项优化措施,包括:已跟进所有涉及超收学员偏差理解的相关个案的程序;清晰前线人员的巡查标准及加强培训;要求机构提交自费学员人数。另外,教青局正配合第六阶段“计划”实施,利用大数据综合分析,建立人工智能监察工具,以防范新型态及潜在的违规情况。教青局强调机构及学员须依法参与“计划”,就已发现具明显违法迹象的个案,已向司法机关作出检举,绝不姑息任何违法的行为。

就报告提及学员出席情况,教青局随即推行有效提高出席率的措施,于2026年4月1日起生效的第8/2026号行政法规《二零二六至二零二九年度持续进修发展计划》,扩展“先支付后申请”(即学员先自行支付学费,当课程出席率达70%或以上可申请发放资助)的模式,包括出席情况不理想(2023-2026年度“计划”整体出席率低于30%,或2026-2029年度“计划”任一课程出席率低于30%)、报读课程所需金额达澳门元3,000元或以上,以及不履行特定义务的学员,在报读持续教育课程时须先自行支付课程学费,同时亦将学员保证金金额提升至相当于学费的百分之五十等措施。

教青局衷心感谢审计署对“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的审计工作及给予的宝贵建议,根据审计结果,现阶段“计划”存在的问题虽有所改善,但仍须持续优化,以更有效达至构建学习型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