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代表及多位社会业界代表与演出团队出席“享舞台”试演练活动
为进一步丰富澳门户外表演区的场地功能,文化局将以简易社区型舞台的形式设置“享舞台”,并设试运转期,在试运作期间“享舞台”将免费开放予社会各界借用,加强活跃社区艺文氛围,激发本地多元文化创新活力。
“享舞台”位于澳门户外表演区内,整体空间适合举行中小型社区音乐演出、社区文化推广活动及街舞演出等。该空间配套简易舞台设备,包括大帐篷、音响设备、灯光设备及电子屏幕等;活动期间亦会配备两名灯光与音响技术协调人员,协助现场的技术协调工作,在具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者亦可自行增添配合其演出项目的灯光音响设备。“享舞台”在设置座位的情况下可容纳约400人;倘不设置座位,站立观众总数上限为600人。
为确保新空间运作顺畅,文化局早前就“享舞台”进行实地试演练,特邀多位本地业内人士、演出团体及社团代表出席,除参观“享舞台”的空间配置外,亦展开深入交流。业界一致认同“享舞台”的基本配套完善,能有效鼓励各界善用空间资源,举办多元化的活动。
有兴趣借用“享舞台”的本澳社团或企业主,可在演出活动前至少10个工作天透过电邮至outdoorvenue@icm.gov.mo,或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提交申请表、相关介绍及证明文件,提交时请于电邮主旨或信封面注明“澳门户外表演区‘享舞台’申请”。有关澳门户外表演区“享舞台”使用申请表及场地使用章程在澳门户外表演区专页发布并同步接受申请,详情可浏览专题网页www.icm.gov.mo/outdoorven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