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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童交通安全行动


针对学童在道路上安全之情况,治安警察局联同交通事务局在开学初期展开专门检控行动,安排前线巡逻警员及交通辅导员於学校上下课期间进行指挥交通及检控违规情况,藉着以行动加强驾驶者及家长对学童的交通安全意识。今日早上,两局在林茂海边大马路一带,针对行人违规过马路、驾驶者不让行人、对电单车违规乘搭六岁以下的小童以及轻型汽车前座乘搭十二岁以下小童的驾驶者进行检控行动。 根据数据显示,在2013年对违规横过马路之行人共发出1,324宗检控,当中1月至8月占181宗,而在2014年1月至8月则有1,582宗检控,违规情况大多是行人不使用行人天桥或隧道等过路设施,攀越路沿围栏或穿过车行道中央分道带、又或不遵守交通灯讯号的人行横道上通过马路;另一方面,2013年共发生15,077宗交通意外,当中1月至8月占9,827宗,涉及行人的占441宗,而在2014年1月至8月,则有10,336宗,涉及行人的占500宗,数字显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仍有待提升。往后,会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和检控工作,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法》,若在汽车前座运载未满十二岁的儿童,驾驶者将被科处罚款澳门币300元,以及在摩托车运载未满六岁的乘客,违者将会被科处罚款澳门币600元。如重型摩托车、轻型摩托车或两轮脚踏车的驾驶员运载可影响驾驶、对人或物构成危险,又或影响交通的物品,违者将会被科处罚款澳门币600元。 呼吁学童及家长应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带同学童时更应以身作则,过马路时应使用斑马线或其他行人设施,以教导子女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同时与教学团体保持密切沟通,并在学校举办交通安全讲座。治安警察局亦会配合已投入使用的超速监察系统,继续检控其他违规行为,包括打击超速驾驶、冲红灯等严重违规行为。最后,提醒由九月十日起,居民可以在治安警察局网页上的短讯通知登记系统作出自愿登记,登记后将会收到所有被检控的交通违例手提电话短讯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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