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社会发展,特区政府近年陆续出台及完善城市规划、土地及建筑等相关法律,有关工作持续进行,不断完善检讨,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针对社会近日关注的"街影"条例,政府指出,如取消有关条例,并非意味着放宽楼宇高度,一切建筑仍须严按《城市规划法》、《文化遗产保护法》、《土地法》,以及未来经修订的《都市建筑总章程》技术篇及经修订的《防火安全规章》的规定,确保建筑物及所在的周边环境有充足的日照和空气流通。 《城市规划法》今年三月一日实施以来,配合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运作,社会总体对城规及建筑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也提升了关注度。政府即将展开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后就会开始小区规划的编制。针对法定的小区详细规划,将会详细地订定建筑物相关的用途、高度、地积比率、可建面积及覆盖率等规范,加上各种专项报告,将可符合整体小区详细规划的目标及原则,有助创造优良的社区生活环境,提升环境品质,达致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目的。 政府重申,每份小区规划草案均会依法进行公示及公众谘询,各持份者及居民均可广泛参与,发表意见,逐渐形成共识,经听取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后,才会落实制定,并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公布后实施。过程确保公开透明,而且最大限度让公众参与,无论专业人士、业界和市民均可透过有关程序,充分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