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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确认5组提名委员会合法存在申请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唐晓峰今(7)日表示,到目前为止,选管会共收到8份组成提名委员会合法存在的申请,并已确认其中5份。

选管会今日举行会议,讨论组成提名委员会合法存在的申请;经审议申请中的法定选民支持人数及其他法律条件后,选管会向5组批出合法存在的证明。至於其他未批出的申请,主要是资料未齐备,故未具备条件审批。

组成提名委员会合法存在证明的申请,将於6月20日结束。唐晓峰透露,包括早前提及的2名人士在内,选管会至今共发现有14人重覆签署了提名委员会。秘书处已会晤当中7人,了解他们重复签署提名的情况和因由,续后会约晤其他相关人士,当完成此阶段工作后,选管会将就相关法律和事实作详细完整的分析。

唐晓峰并重申,选管会有持续进行宣传工作,对於选民只可签署支持一份候选组别的名单的信息,在宣传中也有提醒选民,而提名委员会在向选民索取签名时,也有义务提醒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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