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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考试合格者须5月底前申请取证

交通局吁的士考试合格者尽快申领的士专业工作证

第3/2019号法律《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俗称“新的士法”)将于6月3日(周一)起生效,届时的士驾驶员证考试(即现行的士专业工作证考试)将按新法规定执行。根据统计,截止3月底,尚有约5,000名已通过的士专业工作证考试者并未申请取得有关证照,有关人士须于5月31日(周五)或之前到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或中华广场服务专区办理申请手续,否则须重新考取相关资格。

按照新的士法相关规定,同时符合该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一)至(四)项所指要件并完成专门培训课程者,方可参加由交通事务局举行之的士驾驶员专门考试。

新法生效前暂停报考

此外,为使顺利过渡及配合行政工作,即日起暂停接受的士专业工作证之报考申请,直至6月3日(周一)新法生效为止,而最后一场按照现行法律执行之的士专业工作证考试将于5月23日(周四)举行。

交通事务局呼吁相关人士留意上述安排,尽早办妥有关手续,而手续详情可浏览http://goo.gl/ihdw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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