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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研讨会


“民事诉讼”研讨会将于4月23日至26日假座宋玉生广场322-362号诚丰商业中心7楼公务人员培训中心演讲厅举行。是次研讨会的目的是巩固和更新法律专业人员在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框架、法律性质和功能层面上,对证据方面、各种行使权利方式的技术知识,尤其是针对最近改革的葡萄牙《民事诉讼法典》及规范程序步骤的基本原则。

研讨会由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属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欧盟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之一。研讨会将以葡语进行,辅以广东话同声传译。研讨会将由以下嘉宾主讲:

1. Paulo José Reis Alves Pimenta - 葡萄牙波图卡兰兹大学法律系教授、葡萄牙律师协会波尔图地区委员会主席;

2. Nuno Miguel Laranjeira de Lemos Jorge - 葡萄牙法官(民事专门庭)和葡萄牙宪法法院顾问法官。

研讨会为期四天,时间由下午6:00至晚上8:30,将探讨以下议题:

1. 2019.4.23

  • 法律框架;
  • 1939年及1961年《民事诉讼法典》中的事实事宜之筛选;
  • 1995/96年改革后的1961年《民事诉讼法典》中的事实事宜之筛选;
  • 2013年《民事诉讼法典》。

2. 2019.4.24

  • 诉讼管理的义务 – 一般性;
  • 诉讼管理义务的背景;
  • 2013年改革的诉讼管理;
  • 诉讼管理及辩论原则;
  • 诉讼管理的限制;
  • 诉讼管理权力的使用制约 – 上诉;
  • 2019年的“小改革” – 已准备的法律草案及诉讼管理;
  • 广义的诉讼管理及“法官的权力”;
  • 总结。

3. 2019.4.25

  • 上诉事宜的修改 – 2007、2013及2019(预计);
  • 2007年对上诉的改革;
  • 2013年对上诉的改革;
  • 2019年预计的修改;
  • 总结。

4. 2019.4.26

  • 民事司法管理平台(CitiusHabilus);
  • 法律资讯的查询;
  • 司法资讯的查询。

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欧盟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将持续至2019年11月,项目的执行和协调工作由法务局负责,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多个不同实体及公共部门负责主办,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欧洲研究学会、经济局、消费者委员会以及社会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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