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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士法”首两月执法情况

警方持续打击的士违法行为

2018年7月份与2019年7月份
士违法数据同比

项目

2018年7月

2019年7月

同比

滥收

332

15

-95.48%

拒载

101

14

-86.14%

其他的士违法

101

32

-68.32%

总数

534

61

-88.58%

俗称“新的士法”的《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于本年6月3日正式生效至今已达两个月,当局持续派员到本澳各区巡查及打击的士违法工作,自上述法律制度生效至2019年7月31日为止,共检控了149宗的士违法行为,当中107宗属治安警察局处罚权限并由当局跟进处理,包括有43宗滥收车资、29宗拒载、7宗议价,此外还包括“无适当放置的士识别牌”、“未将乘客遗留的物品通知及送交治安警察局”、“无适当展示的士驾驶员证”、“载客时以不适当或不合法的车速行驶”、“无启动计程表载客或完成行程无停止计费”等28宗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在“新的士法”生效后及警方持续严谨态度执法下,的士违法情况与去年同期比较有明显下降迹象,可见“新的士法”的处罚内容及警方持续执法对打击的士违法行为有一定成效。

警方呼吁的士业界应尊重行业操守及自觉遵守法律规定提供的士客运服务,共同维护澳门作为国际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保障乘客的出行权利。市民如发现违法行为,可致电治安警察局交通厅二十四小时热线28374214,或电邮(psp-info@fsm.gov.mo)提供资料,以便警方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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