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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不属法定货币 金管局提醒居民慎防风险


澳门金融管理局留意到近期一些声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现,因此再次提醒居民,“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实属高度投机的“虚拟商品”,其交易涉及大量风险,且不受金管当局所监管,居民应提防可能涉及的欺诈行为,甚或可能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金管局已明确规定本澳所有银行及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以及提供任何与虚拟商品交易的金融服务;并藉此重申,任何机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透过任何方式提供受监管的金融服务,如涉及兑换、跨境资金转移或提供金融交易平台等,均违反《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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