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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基金接受第三期“社区文创专项资助计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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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基金于6月26日至8月25日接受第三期“社区文创专项资助计划”申请,对象为社区美食特色店。

第三期“社区文创专项资助计划”鼓励文创企业与社区美食店合作,利用文创重塑具特色的社区美食店品牌,加强推广社区的美食文化和人文故事,提升澳门美食的品牌形象,振兴社区经济。

申请须由文创企业及社区美食店共同提出,专项计划要求文创企业在澳门设立不少于3年、美食店在澳门营运不少于8年,且在独立的商用空间经营餐饮或食品零售。上述文创企业及社区美食店须由澳门居民持有50%以上的资本,才符合申请资格。

申请计划书须包括利用文创挖掘美食店故事及重塑品牌的构想、空间软装、美食体验的设计概念及有关优化方案。获选的文创企业及美食店必须接受专家指导,以便对方案作出修改,并须于18个月内完成项目。

评审将根据申请项目的创新性、文创企业执行团队的技术能力、美食店的特色,以及优化方案的可行性、与美食店的契合度、成本效益、对社区的影响力等7项指标作为评审准则。

文化产业基金将择优选拔申请项目,资助名额20个。文创企业的资助金额上限为12万澳门元,用于构建及统筹店铺的优化方案;美食店的实施费用为实际支出最多70%,上限28万澳门元,基金以实报实销形式对企业作出资助。有意申请的企业可透过网页(www.fic.gov.mo)下载申请表格,如有疑问,欢迎致电2850 1000或电邮info@fic.gov.mo向文化产业基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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