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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春:政府已就法院对氹仔一幅土地的判决提出上诉


【新闻局】特区政府已就早前法院对氹仔一幅土地的判决提出上诉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今(1)日表示,特区政府就中级法院对一幅土地的判决,已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因此暂时不存在支付赔偿问题。另外,早前黑沙水库市政设施疑导致市民受伤,他就此向有关市民致歉。

中级法院早前裁定,特区政府需向原告人返还一幅位于氹仔高励雅马路、鸡颈马路、徐日升寅公马路附近的土地中余下尚未使用的土地,并需就土地多年来无法使用作出赔偿。张永春表示,特区政府尊重法院的判决,不过经分析后,政府对判决结果存有不同看法,因此已依法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他补充,上诉的理由及理据主要是来自两方面:第一,特区政府认为,澳葡政府于1918年已经依法征用有关土地,支付了相应费用,并在政府公报上刊登,因此当局认为有关土地已被政府依法拥有;第二、特区政府亦对该份于1997年在葡萄牙签署的公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存有怀疑。他指出,案件目前仍处于诉讼阶段,因此暂时不存在支付赔偿问题。

另一方面,就早前黑沙水库洗手设施疑因饰面剥落引致市民受伤,张永春向受伤市民致歉。他表示,市政署已对同类型公共设施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处理个别出现问题的设施。他认为事件反映了市政公共设施工作的不足,包括工程质量问题、工程验收与后续监督等,市政署将检讨及完善,并向他提交详细报告。他表示,有关工程的承建商需负上一定的责任,因此不排除会涉及法律诉讼。

对于廉政公署早前发表非凡航空 2亿元贷款的调查报告,张永春表示,特区政府将认真看待有关对公共基金运作、审批及监督的建议,廉政公署已于日前约见各公共基金负责人,交流基金资助的审批及监督工作情况。他亦补充,倘若各公共基金负责人有具体建议,最迟可在年底提交,政府会跟进完善。他重申,在着手修改相关法律前,特区政府会履行好现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做好严格的审批及后续监督工作。

有传媒问及市政署判给的部份国庆、中秋灯饰被指侵权一事,张永春回应表示,市政署在得悉有关事件后已及时处理,并认为事件值得当局检讨。他强调,不同类型的节庆装饰,均一定要有尊重版权意识,希望在精简费用的前提下,多提供机会给予本地团队发挥创意。

另外,张永春透露,公务人员薪酬评议会已基本完成对明年财政年度公务员是否调整薪酬的分析报告,有关报告需与行政长官沟通及在得出结论后才向外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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