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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就一宗宣告土地批给失效的案件作出裁判


中级法院于2021年1月28日就一宗涉及行政长官宣告土地批给失效的案件作出了裁判。

宣告土地批给失效的案件(第589/2018号案)所涉及的是位于澳门半岛,一幅面积为8,523平方米,称为“南湾湖计划”D区2地段的土地,相关土地最初以租赁方式批予南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随后批给所衍生的权利被有偿移转予华景湾建筑置业有限公司。土地租赁有效期至2016年7月30日。行政长官于2018年5月3日作出批示,以租赁期限届满而土地未被利用为由,宣告土地批给失效。

经审理后,中级法院合议庭裁定司法上诉败诉,确认了被上诉的行为。

参阅中级法院第589/2018号案的合议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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