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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雄回覆议员质询


劳工局局长孙家雄表示,特区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障雇员工作时间的权益,落实政府外判清洁和保安服务合同,同时致力於为残障碍人士开办合适的培训课程。 孙家雄在回覆区锦新议员的质询时表示,第24/89/M号法令《劳资关条法律制度》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工作者正常不应每天提供服务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应超过四十八小时,而平常工作时间应有不少於三十分钟短休,以便工作者不作超过五小时连续性工作"。雇员工作时间的权益已有法例的保障。对於蓄意违犯上述规定的雇主,劳工事务局会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第250/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政府外判清洁及保安服务的合同全面落实有关制度。特区政府会密切关注和定期检讨这次在政府外判服务推行最低工资制度的成效,并会因应社会及经济的发展情况,研究及考虑扩大有关制度覆盖范园的问题。 关怀弱势社群,致力改善他们的生活素质,一直是特区政府的重要工作方向。各相关政府部门均是按照第33/99/M号法令〈核准预防残疾及使残疾人康复及融入社会之制度〉的规定落实和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同时,劳工局一直致力於为残障人士开办合适的职业培训课程。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271/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