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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优惠6月1日起使用,提醒商户遵守使用规则

经科局人员向商户介绍“电子消费优惠”使用规则

电子消费优惠将于6月1日开始使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和消费者委员会今(30)日深入社区,向多家商户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商户必须严格遵守优惠使用规则。

同时,消委会也到多家商户张贴“消保易”二维码标贴及海报,方便居民善用“消保易”的各项功能,保障消费权益。

商户须遵守电子消费优惠使用规则,保持货品服务价格稳定

根据第15/2021号行政法规《电子消费优惠计划》的规定,商户不得以不法方式收取消费优惠,亦不得作出误导价格资讯或不合理抬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且须履行充分合作的义务。

经科局提醒各商户必须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做好场所的各项防疫措施。如发现违规情况,经科局可按相关行为的严重性及过错程度,停止所属商业企业主的全部或部分商业场所在指定期间内收取电子消费优惠。

同时,为让居民及商户瞭解电子消费优惠的使用规则,经科局持续广泛宣传,已制作宣传海报,并透过实地向商户派发、商会协助向会员分发等方式,在市面多个商业场所张贴。

经科局及消委会将持续进行价格监察工作,密切留意物价变动情况,迅速跟进市民举报的个案。自去年5月1日至今年5月28日期间,经科局共巡查商号7,500间次,抽查商品逾75,000项。

广泛张贴“消保易”二维码可就近扫描随时使用

为更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与及时使用到“消保易”服务,消委会已将印有“消保易”二维码标贴及海报,广泛在超市、百货等零售场所以及商住楼宇内外张贴,期间并向商户作出提醒及呼吁,务必守法、诚信,履行与发挥企业维护与尊重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特别在政府推行“电子消费优惠计划”的惠民、惠商措施,更要提高警觉性,做好营运监管的工作,避免发生消费争议。

消委会“消保易”便民、简易及高效等优点,提供多渠道方便消费者使用,除扫描“消保易”的二维码外,亦可使用连结(https://app.consumer.gov.mo/wapp/cconline?lang=zh)或登入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进入“消保易”电子平台。

消费者进入“消费投诉”专区,可透过文字或照/图片留下投诉资料,平台已预设投诉性质及要求等供消费者点选,配以支援手机地图定位等电子化程序,让消费者可以更简快完成投诉。

市民货比三家做精明选择,记得索取及保存交易小票

消委会持续加强超市物价巡查工作,每周在“澳门物价情报站”公布36间超市、210款货品价格,消费者利用“情报站”内的各项格价功能,作出精明选择,货比三家。

消委会呼吁各商号要准确标价,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单据及交易小票。消费者每次使用电子支付进行消费后,都要索回及保存交易小票,并需即时核对交易金额及余额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尽快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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