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塞渠渗漏属於长期困扰居民的家居环境问题之一。为了落实推行“鼓励楼宇维修”的施政方针,政府决定在继续加强向居民宣传推广楼宇维修意义的同时,计划透过跨部门合作,由土地工务运输局、民政总署、卫生局、法务局及房屋局组成“楼宇渗漏水联合处理中心”,由房屋局统筹,采取“一站式”方式接受及处理居民的投诉,透过技术、法律以及睦邻关系等方面协助居民,务求以简明快捷的处理方法解决楼宇渗漏水的问题。“楼宇渗漏水联合处理中心”将於2009年1月进行试验运作,并预计於2月1日正式投入运作。 “楼宇渗漏水联合处理中心”之职能主要是协调处理住宅及商住楼宇的供/排水系统淤塞及漏水问题。中心将设立於房屋局,并由专责小组负责跟进及处理有关工作。当小组接收有关投诉个案后,将根据投诉个案的情况作立案及分类处理,首先会到现场作初步的了解、协调及根据卫生局之指引对个案作评估分类的工作,并按风险程度分为高、中、低级别三类,经分类后的个案将按风险高低,联合其他政府部门合作跟进及处理,透过技术界定,协助投诉人寻找渗漏水之源头,并作出相应协调及透过其他法律赋予之条件辅助,促使有关单位责任人作出必要之维修。 在处理楼宇渗漏水个案时,当断定渗漏水之源头为楼宇共同部分时,房屋局会作出适当之协调,包括张贴通告呼吁楼宇小业主正视问题及督促其履行检修责任,同时亦会向楼宇小业主推介“楼宇维修无息贷款计划”、“楼宇维修资助计划”及“楼宇管理资助计划”,以至即将推出的“低层楼宇共同设施临时资助计划”,鼓励筹组管理委员会和设立共同储备基金,解决当前事件及长远管理问题,以利开展及进行楼宇共同部分的维修保养。而工务局亦需要发出通告,要求小业主作出维修的工作。而专责小组亦会按实际的情况,适时透过民间社团组织,协助解决渗漏水的问题。 当有关渗漏问题属私人设施时,土地工务运输局将发出通告,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并督促其履行检修责任外,亦明确利害关系人因不履行维修工作则需负上相关的法律责任。当确实查明渗漏水问题是涉及非法地把污水排放,土地工务运输局会对有关个案展开处理非法工程的行政程序。 政府为回应社会诉求,将从提供协调、技术支援、大力宣传小业主之权责、提供法律诉讼之基本资讯、协助成立管理委员会、推广“楼宇维修基金”的各项计划及不断优化内部程序等举措,务求全面地协调处理楼宇渗漏水之问题,藉着设立一个可行机制,除了促进小业主与政府合作之外;也促进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以期逐步提升工作效益,从而迈进完善楼宇管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