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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的选民人数已超过廿三万


新的选民登记法、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已於本年10月15日生效。在新的法律规范下,合资格的永久性居民欲於明年(2009年)的选举中投票,便必须最迟在今年(2008年)12月31日前申请登记为选民。因此,如果未能在本月提出登记申请,便不能在明年的选举中投票。 根据公职局的统计,截至12月10日,共受理了20,821个选民登记的申请,其中13,347个申请属新登记的申请,其馀7,474个是依法更新登记资料的申请。13,347个新法律生效后才首次作选民登记的新选民中,1,913人属年满十七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提前登记,此等年青选民能否在明年的选举中投票取决於选举当日是否已年满十八周岁。 行政暨公职局除了透过在不同社区设立流动选民登记站方便居民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外,还与本澳学校合作为在校师生办理登记手续和提供网上选民登记服务等不同的便民措施,截至12月10日,公职局从各学校共收到4,900个登记申请,当中4,450个申请属新登记的申请,其馀450个属更新登记资料的申请。此外,共34,671人次利用选民登记网站查询了自己的登记资料,当中720人发现自己登记的资料未有更新时,直接利用互联网提出了更新资料的申请。 由於现行法律规定合资格的永久性居民欲於明年的选举中投票,便必须最迟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登记为选民。因此,公职局再次呼吁所有年满十八周岁但未作选民登记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应争取在本月底前亲自带同本人的智能身份证前往行政暨公职局或其设立的流动选民登记站办理登记手续;如不清楚自己是否已作选民登记或不清楚自己已登记的资料是否已依法更新,可致电28321321或浏览选民登记网站:www.re.gov.mo查询。 为方便各区居民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行政暨公职局将继续加强流动选民登记站的服务,尤其与民间非牟利社团合作在社会大型公开活动期间设点提供便民服务。明天(12月12日)晚上六时至十时三十分,行政暨公职局将於北区工商联会及街总北区办事处合办的北区消费嘉年华开幕礼活动现场(佑汉街市公园)设立流动登记站,市民参与活动和观赏表演期间,可争取办理选民登记的机会。 本周末和下星期流动选民登记站的所在地点和运作时间如下: (* 请参阅附件!) 如需查询流动选民登记站的服务地点和时间,或需谘询选民登记的手续,可於办公时间致电谘询热线28321321,或浏览选民登记的专题网页:www.re.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