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吴在权及陈明金两份书面质询时 指出,特区政府至今没有计划重新启动置业移民申请。 在第3/2005号行政法规中,对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来澳的居留申请作出了规定,目的是希望吸引外来管理及专业人才来澳发展及居留,从而优化本澳的人口结构及适当填补本地劳动力的不足。因此,任何符合上述行政法规规定的人士,包括在澳门高等院校毕业的外地学生,均可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居澳申请,只要获得批准,申请人便可在澳门居留及工作。 另外,陈丽敏在回覆议员梁玉华有关黑工或过界劳工的书面质询时指出,劳工事务局负责对违反《禁止非法工作规章》的违法者提起程序,以及科处有关处罚。故此,在打击非法工作时,不论任何职位或工种,只要证实存有非法工作的情况,该局定当依法查办及惩处;而涉及雇用无任何工作许可的非本地居民从事非法工作,对该情况的处罚已属刑事性质,因此属法院的管辖范围。 特区政府为确保本地雇员的就业权利,一直不遗馀力地打击非法工作情况。劳工局平均每星期有五次与治安警察局合作进行打击非法工作,而两局亦会安排联合到建筑地盘执行大型的打击非法工作巡查。 至於有关酒店或赌场非法聘用非本地居民驾驶公司贵宾车的问题,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经常派员作出截查行动,若发现驾驶者怀疑涉及雇用黑工及非法工作,将即时按法例转介具权限部门处理;但劳工局至今并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投诉,倘若市民确实获悉有上述情况,除可向治安警察局或海关举报外,亦可与劳工局联系。 另外,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在回覆议员关翠杏有关《2007-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中有关法制建设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路线图》是作为特区公共行政改革的整体规划,以行政改革及法制建设相配合和促进的方式,全面提升政府施政绩效及市民的生活素质。 而为有效开展及推进《路线图》的各项工作,特区政府建立了集谘询、决策及执行功能的中央统筹及评估机制,通过三层架构的互动,提高落实各项改革项目的统筹能力。与此同时,为落实进度的跟进监督,当局设立了「路线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由负责部门每月定期提交进度资料,并通过预警设置,对各项目的推行作出严谨及规范化的跟进及监督。通过有关管理系统,对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进行总结,并提供适当的支援,藉以更好地推行改革工作。 特区政府亦已於本年7月公布了《路线图》执行进度报告,让公众了解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 在上述机制及措施的统筹下,各公共部门积极配合,《路线图》的各项工作已按照既定规划有序地落实。而在法制建设方面,截至10月底,已完成《路线图》中的37项法规;此外,还因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完成了《路线图》以外共20项的法规项目,而其他《路线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完善的工作,亦按既定规划有序地开展。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254/III/2008、223/III/2008及28/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