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正进行立法保障长者的谘询工作,为了在立法初期能吸纳更多社会意见,社会工作局日前分别拜访了七个社会服务团体,包括母亲会、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澳门明爱、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仁慈堂、同善堂及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听取他们对长者立法的目标取向、具体内容及应予以优先考虑事项等的建议,并了解现时长者服务的现况,以利在立法过程中,能切实考虑长者在各方面的权益和需要。 社会工作局局长叶炳权、社会互助厅厅长蔡兆源及长者服务处处长林佩嫦等,十七日下午首先拜访母亲会及澳门妇女联合总会,引介特区政府对立法保障长者工作的初步观点,包括以长者权利角度出发,将现有法例之中对长者的各项主要保障予以归纳、进行补充及适当完善,同时订定长者、家庭、社会、非政府组织及公共部门在维护与促进长者权利方面应尽的责任和采取的措施。母亲会会员大会主席林绮涛感谢当局对长者立法工作的重视,又认同采取纲要法的模式进行立法比较合适。有与会者关注将来法律会否对遗弃及虐待长者等罪行予以惩罚、完善善终服务、加快诊病轮候时间等问题,又建议针对长者日常生活推出各种优惠措施,以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妇联总会理事长招银英及属下多位从事长者服务的负责人及社工欢迎社工局人员到访,就长者立法的目标取向,妇联提出应以提升长者个人保障为重点,包括以倒按揭形式协助长者更灵活运用私人财产、多建长者屋苑及安老院、制定优惠措施鼓励子女供养父母及扩大长者康体活动网络等。 十九日上午,社工局一行亦分别拜访了澳门明爱及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明爱总干事潘志明表示,保障长者的概念,不只是满足他们在衣食住行方面的基本生活诉求,亦需要关注他们的生活品质、自由、私隐、旅游及获取资讯等权利,他赞同政府来年有关发展社会企业的施政方针,认为可以考虑在当中为长者寻求退休后继续工作的机会,增加他们的社会参与度及提供生活保障。街总理事长姚鸿明对立法保障长者表示支持及欢迎,亦同意立法工作需关注长者在基本生活需要以外的其他需求,包括婚姻、教育及财产,又认为立法取向应从保障长者的具体权利的角度出发,向社会提供完整资讯,藉以扩大社会的讨论空间。 而在二十日上午,社工局一行分别与仁慈堂及同善堂值理会多名值理会面,了解他们对长者立法工作的意见。仁慈堂值理会主席飞安达关注在内地安老长者的医疗需要,又建议政府需关注各院舍的服务质素及收支情况以及护理程度而订定津助的标准。同善堂值理会主席许世元则提出多项具体意见,包括建议政府及民间合作多开设长者活动中心、研究协助长者在内地安老的政策等。 二十一日下午,社工局继续就听取长者立法工作意见拜访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工联理事长陈锦鸣感谢政府对保障长者权益的重视,工联属下多位长者服务负责人亦在会上提出,立法工作需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的目标,包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重视培养长者精神健康、鼓励长者再就业、加强社会尊老敬老意识的宣传工作等。 社会工作局局长叶炳权表示,面对人口老龄化现象在未来的急速发展,立法保障长者对澳门特区的未来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他感谢各个社会服务团体对长者立法的关注,前线服务者的意见和建议对稍后专家小组制定有关立法的目标取向及内容框架草案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首阶段针对本澳市民及社会各界对长者立法目标取向的意见谘询直到十一月底,有关的资讯已上载到社工局网页,当局呼吁市民积极提出意见,以完善有关立法工作,为迎接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