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於2009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关系法》涉及劳资双方均须关注的内容,其立法精神与携手贡献特区、建构和谐社会息息相关。随着该法的生效,雇主与雇员须配合有关法例完善劳动合同,并就超时工作、周假工作、年假安排、减薪安排等签定协议书,从而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劳资双方订立有关书面文件,法务局、劳工事务局、澳门中华总商会及澳门工会联合总会联合编印了《劳动关系法书面文件范本集》,供市民免费索阅。集内汇编了17款书面文件的范本,覆盖劳动关系中的协议书、劳动合同、证明书、通知书及声明书等,供本澳雇主及雇员了解《劳动关系法》的相关内容,并且於撰写有关书面文件时作为参考。 集内包括超时工作协议书(分别适用於雇主预先要求并徵得雇员同意的超时工作,以及雇员主动提出并预先徽得雇主同意的超时工作)、周假工作协议书、年假协议书、减薪协议书、劳动合同的让与协议书、不具期限的劳动合同、具确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不确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年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的劳动合同、支付报酬单据、在职证明书、工作证明书、雇员定期工作资料记录、雇主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之通知书、雇员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之通知书及反对未成年人工作声明书。 《劳动关系法书面文件范本集》是继《工作时间、休假与缺勤》单张及《劳动关系法》全文小册子后,第三份就《劳动关系法》推出的印刷品。当局将於《劳动关系法》生效前,陆续推出《雇用未成年人注意事项》、《雇佣关系的开始与终止》及《雇主与雇员的权利、义务及保障》单张,确保市民在法例生效前,掌握有关讯息。 市民可以到劳工事务局辖下部门及法务局的法律讯息站免费索取,另外,亦可在劳工事务局、法务局和澳门法律网下载相关资料。 劳工事务局: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地下
劳工事务局职业培训厅:望厦平民新邨望厦办事处或圆台街7号海洋工业中心第一期三楼 法务局法律讯息站位置:各卫生中心、山顶医院、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至三楼、财政局、身份证明局、邮政局、澳门大学、澳门大学图书馆、澳门理工学院、成人教育中心、氹仔教育活动中心、基推会、台山妇联、电力公司等。 下载资料网址:
劳工事务局:www.dsal.gov.mo
法务局:www.dsaj.gov.mo
澳门法律网:www.macaolaw.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