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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务局下周实施简化台湾驾驶执照 更换澳门驾驶执照申请手续


交通事务局由下周一(十七日)开始,将实施简化以台湾驾驶执照更换澳门驾驶执照之新措施。申请人可自行提供由台湾交通部公路总局签发之「汽车驾驶执照审查证明书」,连同台湾驾驶执照、台湾居住证明、健康证明、澳门居民身分证及近照等资料,便可直接办理申请更换澳门驾驶执照的申请。 现时本澳居民若要以台湾驾驶执照更换澳门驾驶执照,首先须向交通事务局提交申请书,局方在接获有关申请后,会致函台湾驾驶执照签发机构,核实驾驶执照的资料,待台湾方面确认后,始会接受申请人办理有关更换驾驶执照的手续。 为了避免因两地公函文件往来而出现延误的情况,新措施只须申请人自行提供由台湾交通部公路总局签发之「汽车驾驶执照审查证明书」及一份证明其在台湾居住不少於六个月之文件。经核实有关驾驶执照资料及文件正确无误后,申请人可连同澳门居民身分证副本(需出示正本)、台湾驾驶执照副本(需出示正本)、车辆驾驶员体格及健康证明书、寸半彩色白底近照两张,即可亲临位於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字楼之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直接办理更换澳门驾驶执照手续及缴交相关费用。 倘若申请人未能自行提供上述「汽车驾驶执照审查证明」,又或有关驾驶执照资料不符或存有其他疑问者,局方将沿用以往所采取之方式,先替申请人致函台湾交通部以确认其驾驶执照资料,待相关部门覆函及核实有关资料后,方通知申请人办理更换澳门驾驶执照手续。 过去特区政府亦先后就不同国家地区驾驶执照更换澳门驾驶执照进行类似简化程序措施,如香港,未来亦会继续研究相关工作,并适作出检讨,务求进一步完善驾驶执照之申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