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在回覆立法议员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在打击和取缔非法旅馆的态度是明确的,并为此付出很多努力。同时,旅游局对酒店行业及同类行业的相关法例进行修改,已完成了首阶段谘询和初步草案的修改。 立法议员区锦新及梁庆庭分别就打击非法旅馆的工作向行政当局提出书面质询,陈丽敏在回覆时指出,警方一直以来不定期地对非法旅馆作针对性的巡查,当发现违法的情况,会缮立实况笔录移交旅游局处理,而旅游局一直严格执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涉嫌非法开业的酒店场所进行巡查和搜证。同时,警方深入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加强和社会各界及民间团体的沟通合作,收集各方面的资料及意见,以遏止非法旅馆的蔓延,维持本澳良好的治安环境。 同时,爲更有效打击非法旅馆,当局已着手对4月1日第16/96/M号法令和第83/96/M号训令进行修改,目前已完成首阶段谘询和初步修改草案。陈丽敏表示,有关法例的修改必须要听取酒店经营者的意见,广纳不同建议,令相关法例的修改工作更全面地配合澳门实况。从而草拟一个有助於推动澳门旅游业发展的新法例。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479/III/2008;515/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