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表示,如本澳要实行海水冲厕,需从技术条件及成本效益等多方面作考量。 贾利安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本澳周边海水水质不稳定,当中夹杂黄泥、沙石,需要投入相关设施作前期处理;另一方面,现存的地下管线除了电力公司的电缆、电讯管网及自来水公司的供水管外,还有清水及污水排水管道,加上个别区域试行之固体垃圾收集系统及将来的天然气输气管道,大部分地区尤其是旧城区的地下空间已十分拥挤,倘再埋设海水管网,工程上存在一定困难。 他表示,要实行海水冲厕,除了要在公共道路铺设海水管网,令道路处处开挖,严重影响行人及交通外,亦要於室内每户加设一独立专供海水的管网系统,故事前必须徵得所有用户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他指出,海水冲厕系统本身的基建投资和营运成本高,引入海水冲厕所需考虑的问题不单只涉及庞大的工程费用,还需顾及多方面因素及整体经济效益等问题。然而,政府仍会积极落实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委托专家开展澳门总体节水规划研究,订定短中长期用水发展规划。 另外,交通事务局局长汪云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该局审批政府部门提出在公共道路留用泊车位的申请时,一直坚守慎重与符合公众利益为大前提的原则。只有在没有更好停泊方式的条件下,申请方获批准,从而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公共权益。 而获批准的留用泊车位,在其相应的位置上,会设有法定的交通标志,明确指出专属部门的识别字样。凡非指定部门的车辆使用该等留用泊车位,均属违反现行相关交通法例的规定,一经发现必科处罚款或移走车辆。 他又表示,特区政府一向非常关注公共街道咪表泊车位被人以杂物占用的问题,有关行为亦违反了《公共地方总规章》的相关规定。为有效遏止有关情况,相关部门除执行常规性的稽查工作外,还会针对实际情况,加强巡查与取缔,处罚违例者和移走阻街杂物,确保公共道路的秩序。另外,现时部门间已设有协调机制,但该局会继续在现有基础上,定期作出检讨与改善,以回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362/III/2007、464/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