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与立法会一直保持互相尊重、积极合作的紧密关系,并认真对待立法会转介的市民申诉。 然而,由於申诉事项所涉及的内容及复杂程度各有不同,公共部门进行研究的时间长短亦有所分别,其目的是希望有效地处理市民的申诉。 陈丽敏在回覆中亦指出,为了合理地运用资源、提升效率和更好地保障公众利益,由2000年起,全澳交通灯系统之日常保养维修均由土地工务运输局负责,而自交通事务局成立后则移交该局负责。同时,特区政府会因应具体情况,在有需要的地点加设交通灯,以提高道路安全和改善行车秩序。 另外,在回覆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陈丽敏重申,特区政府提出「以人为本」的施政方针是确定且持续的基本原则,是服务本澳居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在制定各项政策时的基本指导内涵。在建设特区的工作上,实有赖政府和市民的共同参与和配合。 为了更好地在政府政策和市民诉求之间取得平衡,特区政府在日后工作的开展中,将进一步在整体上构建和完善民生政策谘询网络,增强意见的回馈。其中,民署将继续主动透过深入社区,接触区内居民及社团,以不同方式收集及听取市民的意见,务使各项民生工作和服务能切合居民所需,贯彻「以人为本」的施政方针。 陈丽敏表示,本澳正向着国际化城市迈进,社区生活用地无可避免会有所改变,特区政府将一如既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居民提供更多可供使用的公共空间。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48/III/2008及334/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