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在回覆立法议员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重视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将投放更多社会资源,为弱势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及特别补贴。 立法议员陈明金及吴国昌分别就扶持弱势社群及最低维生指数向行政当局提出书面质询,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在回覆时指出,特区政府今年已推出多项政策及措施,其中包括:由今年起的最低维生指数提升百分之二十,养老金及残疾金各由1,450元调升至1,700元,救济金由950元调升至1,115元;给全澳住宅用户每月津贴电费150元,为期一年;向澳门全职的低收入永久性居民实施工资补贴,季度工作总收入不足12,000元的可补贴至12,000元,为期一年;向敬老金受益人、弱势家庭及领取经济援助金的贫困家庭发放额外金额等。 她指出,特区政府将投放更多社会资源,除了经济援助、继续推行三类弱势家庭特别补助和积极人生服务计划外,亦会加强对贫困家庭及其子女的支持和协助、单亲家庭的关怀服务、家有残疾或长期病患者家庭的社会支援、家庭问题的辅导服务与心理治疗与支援、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措施、青少年的滥药防治服务、体弱及独居长者的长期照顾和残疾人士的复康工作等服务项目。 陈丽敏表示,特区政府会持续强化社会预防工作,重视早期介入的积极效能;完善福利服务规划,加强社会资源的责信效能;在透过适当增拨资源及重整服务资助模式,协助非政府组织稳定人力资源。 她强调,特区政府一直重视民意及肯定谘询组织的作用和角色,并致力完善谘询机制。为推动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加强整体性谘询,设立「分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藉此通过不同分区的社区性政策谘询,强化公众的意见收集和参与,加强政府与社区的直接联系。 另外,陈丽敏表示,社会工作局於2008年1月起调整最低维生指数,援助金整体调升幅度为百分之二十。现正推行的「社区就业辅导计划」是为有工作能力的社会工作局援助金受益人,提供一连串就业辅导活动及社区服务机会,以鼓励其重新投入劳动市场。 她指出,特区政府的扶贫政策乃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和建立社会安全网。社会工作局一直秉持提供支援和协助的扶持原则,按社会实际情况对援助金发放制度及相关服务作出检视。 陈丽敏强调,特区政府一直以来十分关注在职低收入人士的问题。为此,於今年4月颁布了第6/2008号行政法规(《工作收入补贴临时措施》)。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660/III/2007;593/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