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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局接受申请承办「青少年及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社工局邀请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机构承办「青少年及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将於十月八日及九日在西坟马路六号该局总部接受有意承办的机构递交申请文件。 社工局於今年七月三十日公布了>,正式开展公开邀请民间社会服务机构承办有关中心的工作程序。设立「青少年及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乃源於社工局年前委托香港城市大学青年研究室进行了>,该研究结果显示近年澳门的社会状况有很多的改变,一些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社交、学业和职业的发展,要预防及处理此等青少年问题,上述研究其中一项重要建议是在现存青年服务的基础之上,成立「青少年及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社工局计划先在离岛区开办上述以“青年为主、家庭为重和邻舍为本”的「青少年及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青少年及家庭提供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多元化服务。该局期望透过公开邀请承办服务的方式,遴选具能 力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承办有关中心的服务。社工局将按有关章程为成功申请的机构提供服务场地;装修、设备购置费用及每月营运费用的资助。而承办机构必须通过与社工局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切实履行其递交予社工局的>中列述的各项服务、素质标准与目标成效等服务承诺,并与社工局及社工局授权的顾问保持密切沟通,交代服务进度及提交评估报告。
社工局欢迎所有符合上述章程细则所定条件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申请承办「青少年及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同时提醒相关机构必须在本月八日及九日,在公共行政当局正常办公时间内亲临社工局总部递交申请文件,而社工局只会在章程细则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齐备的情况下才会接收有关申请。因此,申请机构必须注意,以免因欠缺文件导致未能在上述两天的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有关>可到社工局总部索取或社工局网页(www.ias.gov.mo)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