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会更广泛地参与法规拟订工作、鼓励市民就现行法规及立法项目发表意见,以及发掘具体可行的立法意见和建议,完善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制建设,法务局将举办“立法意见专栏奖励计划”,欢迎年满十六岁,且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参加。 “立法意见专栏”於2007年年中设立,目的是让公众参与政府法律改革工作,鼓励广大市民从法规使用者及执行者的角度多提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透过该专栏对现行法规的实施情况、需要检讨、完善或废除的法规,甚至立法项目的应否设定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为完善特区法制提供重要参考。 举办是次奖励计划,正好让更多市民认识“立法意见专栏”这个发表立法意见的渠道。奖励计划设冠、亚、季军各一名,优异奖5名。冠军奖金5,000元、亚军奖金3,000元、季军奖金2,000元,优异奖各得奖金1,000元。 参加意见或建议必须围绕现行法规的实施情况,需要检讨、完善或废除的法规,或立法项目的应否设定,并须以中文或葡文表达,中文字数限制为1,000字,而葡文字数限制为3,000字元。参加意见或建议的内容应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现行法律,尤其是不可含有淫秽、色情、歧视、诽谤及有损道德的内容。参加次数不限,并须以个人名义参加。为鼓励市民踊跃参加,参加者的获奖机会将不予重复。
参加者可透过澳门法律网(www.macaolaw.gov.mo)或法务局网站(www.dsaj.gov.mo)进入“立法意见专栏”,直接发表意见或建议,同时亦可将参加表格递交或邮寄至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十七楼法务局,信封面须注明“立法意见专栏奖励计划”。 提交意见日期由2008年10月6日至12月30日下午5时45分止,得奖结果将於2009年2月10日於各大报章、法务局网页及澳门法律网上公布,另有专人通知得奖者。 主办机构将邀请本澳法律专业人士担任评审团,评选标准包括参加意见或建议对完善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制建设有积极作用,该意见或建议的内容属具体或可行。 立法意见专栏奖励计划章程可於法务局法律讯息站索取,或於法务局网页及澳门法律网下载。市民如对立法意见专栏奖励计划有任何疑问,欢迎於办公时间致电89872319或89872326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