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当局就验车、咪表设置及道路安全问题回覆议员质询


交通事务局局长汪云分别就两地牌车辆的检验、本澳咪表泊车位设置以及道路安全监管等问题,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 汪云表示,自1991年开始,拥有澳门地区及中国内地两地车牌的国营驻澳机构之机动车辆,获豁免在澳门接受强制年度检验,理由是该等机构登记的车辆,须接受国内权限机构指定的验车厂严格的年度检验,并接受抽查。 为确保该类车辆具备安全性能,有关机构须每年向行政当局递交证明已在中国内地接受年度检验的证明文件,否则仍须强制性在本澳验车中心接受年度检验。根据纪录,每年约有600部该类车辆提出申请豁免在澳门接受年度检验。 在咪表设置问题上,汪云表示,该局主要考虑有关地点的道路设定、对泊车位流动性的需求情况,以及附近有没有公共停车场和周边楼宇内是否有停车场等因素作出综合分析,并确定采用两小时或五小时泊车时限的咪表泊车位,务求充分利用公共街道上的泊车位资源,以满足大多数驾驶者之泊车需要。 鉴於本澳驾驶者长期使用投币付费,经营街道咪表的公司考虑到驾驶者转为使用智能泊车卡付费初期需要一转变习惯的过程,故在首阶段为了加快智能泊车卡的普及,选用收费较便宜及方便的一次性泊车卡,吸引市民尝试使用;并且亦在所属的公共停车场内设置回收点收集使用完之泊车卡,避免造成浪费。 而在泊车卡面值方面,营运公司亦决定在短期内推出更大面额的智能泊车卡,以满足驾驶者的需求。当智能泊车卡为驾驶者普遍接受及使用后,该公司亦会考虑推出智能泊车充值卡,并设置相应的泊车卡增值点。而该局会继续与营运公司保持密切之沟通,跟进智能泊车卡的运作并敦促有关公司改善泊车服务。 汪云指出,在道路工程施工期间,交通事务局、治安警察局及民政总署会派员到各工程地点进行巡查,发挥共同监管作用。 在监管道路工程上,交通事务局除向相关承揽人详述安全措施准则外,亦会派员跟进工程状况,并要求安放适当之指示牌,确保道路使用者安全。有关交通改道措施,包括施工期限、具体交通改道安排等,该局会事先以文字及图形通报治安警察局、民政总署及施工单位,并透过政府网页及媒体向公众发放有关消息。而各部门相互间亦设有通报机制,一旦发现指示不足,会即时要求工程承揽人及时作出补救措施,否则会依法处罚。 此外,为确保交通标志清晰,该局每天都会派员分区巡查全澳的标志牌、地线及斑马线等,如发现损坏及不正确会尽快安排人员维修,而对於其他部门或市民转介之个案亦会派员跟进处理,以营造一个安全的驾驶环境。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
编号109 / III / 2008;691 / III / 2008及429 / III /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