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电力服务专营权将在2010年届满,特区政府为及早规划和拟定2010年后澳门电力市场的发展方向和大纲,以继续促进经济的发展,保障工商和居民的用电需要。将於今天起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开谘询活动,广泛听取和收集各界对澳门电力市场发展的意见及建议。负责今次谘询活动的能源业发展办公室,特别印制了《澳门电力市场的改革方案》公开谘询文件,供公众参阅并反馈意见。 能源业发展办公室期望透过是次公开谘询活动,推动各界团体、广大居民踊跃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及制定一个最符合澳门长远利益的未来电力市场结构、运作模式、配套措施等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内容。 今天同步对外公布并欢迎索取的《澳门电力市场的改革方案》公开谘询文件(下称《改革方案》),是特区政府经过一段较长时间,参考借鉴外地经验,结合顾问及专家就现有电力服务专营期届满后的澳门未来电力市场发展方向,进行长期的研究和分析、反覆论证后,最终归纳总结得出认为最符合澳门经济规模、市场环境和社会背景的一个电力市场改革的方案。 电力市场改革方案的政策目标,是要继续提供安全、稳定、环保和经济的电力供应,保障工商和居民的营运和生活用电需要,继续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鉴於现时的电力行业随着近年社会发展的需要,电力需求的不断增大,以及电力市场发展的渐趋成熟等条件因素,已经证明澳门的电力市场具备条件实施局部开放,引入竞争,藉开放市场以逐步提升社会和经济效益,实现澳门社会和经济的长期繁荣稳定。 为此,政府在《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局部开放澳门电力市场,即在上游供电及输电环节引入竞争者,透过竞争建造新的输电和发电设施。至於中游分配及下游零售环节则按照实际情况维持专营。考虑到按市场的实际情况,竞争者须作适当准备和部署,政府认为上游供电环节的开放时间最迟不超过2015年。而中游分配及下游零售环节,专营期则不超过15年,且须每5年作检讨改善。 政府归纳各种研究意见和技术分析得出,上述的局部开放策略能有效引入竞争,提升经济效益;有助吸引投资及降低成本;确保供应的多元化,保障安全;其次是电网营运集中,可强化网络稳定;最终是可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任何的改革都需要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电力市场的改革也必须建立所需的制度、创设必要条件:例如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能吸引投资者加入,充份发挥市场的规律作用。为此,电力市场的改革还须做好如下的准备工作,包括:1、法律法规;2、回报与价格;3、专营公司的监管;4、服务质素;5、电力与可持续发展;6、发电与能源效益。当中尤其要做好回报的订定、价格制度和营运的监管等。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有关电力市场改革的经验,政府认为未来的电力企业回报率宜在个位数字内。 针对未来电力市场的电价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价格制度由政府订定,价格调整由政府审批;且保留稳定电费机制等。此外,《改革方案》还分别对服务素质的监管,绿色电力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引入高效能发电技术——热电联产等众多的内容阐述政府立场。最后,并归纳总结了十项建议供公众参与讨论,提供宝贵意见。
1. 电力专营权届满后应局部开放市场,在上游供电环节引入其他营运商以建设新的输电及发电设施,打破垄断。
2. 本地电力分配和零售环节继续由单一的营运商专营,符合澳门市场规模,确保电力服务的可靠稳定。
3. 电力分配和零售的专营期不应该长於15年,并每五年检讨一次。
4. 回报以固定资产为基础,确保投资和保障供电的安全稳定,但回报率按合理水平订定,限制在个位数字内。
5. 现有的本地发电机组及输电设施可由分配及零售专营公司营运,并纳入专营公司的资产计算回报,直至退役。
6. 分配及零售专营公司的电费制度由政府订定,价格由政府审批。保留电费调整机制和电费基金,基金运用由政府决定。
7. 加强对专营公司的监管,提升服务质素,增加透明度,予公众监察。
8. 完善停电补偿制度,引入停电处罚机制。
9. 订定一定比例的绿色电力。
10. 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制定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制度和双向计费模式;制定热电联产及其他高能效技术发电制度;以及研究设立环保节能基金,推进节能和环保。 《澳门电力市场的改革方案》的公开谘询,将由今天起至11月22日止,透过简介会、专场谘询会及网页或书面等多种途径,收集各界的意见。而谘询文件,可以到公职局地下大堂的公众服务谘询中心和能源办索取外,也可以在能源办网页http://www.gdse.gov.mo/内下载。 谘询期内所收集的所有意见,都会作为政府拟定未来电力市场发展大纲的重要参考。政府期望各界积极发言,踊跃发表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构建安全、稳定、环保和经济的电力市场发展模式发挥每一位市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