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局资料显示,今年到目前为止共收到约2,570名长者的敬老金申请,仍未提出申请的合资格长者,可於办公时间内向当局辖下的五个社会工作中心索取申请表格,或透过社工局网页下载。 社会工作局表示,8月29日或之前提出申请并符合资格的长者,可於今年10月在其指定之银行帐户收取敬老金;而在上述日期之后才提出申请的合资格长者,则会於稍后时间才获发敬老金。因此,仍未提出申请的合资格长者,可以在办公时间内,向当局辖下五个社会工作中心,包括风顺堂及大堂区社会工作中心(89897100 / 89897101)、圣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区社会工作中心(28580981 / 28580982)、青洲区社会工作中心(28225745 / 28225747)、花地玛堂区社会工作中心(28511799)及氹仔及路环区社会工作中心(28827285 / 28827616)索取申请表格,或可透过社工局网页下载(www.ias.gov.mo)表格,填妥后可递交到社会工作中心或邮寄至澳门邮箱1188号。申请表格及手续费用全免。 澳门特区政府为体现对长者的关怀,并弘扬敬老美德,透过社会工作局向长者发放敬老金至今已有三年时间,据当局统计资料显示,敬老金受益人数每年皆有上升,於 2006年及2007年分别为35,088及36,379名受惠长者,而预计2008年约有接近40,000名长者将获发敬老金。另外,百分之九十五受惠人士居住在澳门,而其馀分别在本澳以外的地方。 在2006年及2007年澳门特区政府透过社会工作局所发放之敬老金涉及之总金额分别为52,632,000及65,482,200澳门元,而敬老金金额亦於2006年调升为1500澳门元,2007年再调升为1800澳门元。 按第12/2005号行政法规之规定,凡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於2008年内满65岁的长者,均可向该局提出申请。已成为敬老金受益人之长者不须重新递交表格,惟非居住在本澳的受益人必须每年将其生存证明投函到澳门邮箱1188号,或亲临所属社会工作中心办理生存证明手续。 若想查询有关敬老金资料者,可致电敬老金热线:28366166或社工局辖下五个社会工作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