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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墨西哥合众国政府签署互免签证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墨西哥合众国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的签署仪式於九月十九日在澳门政府总部举行。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与墨西哥合众国政府签署上述协定。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墨西哥驻港澳代总领事魏海特先生 (MR. Hector Huerta) 分别代表澳门特区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签署上述协定。 上述协定将於二00八年十月十九日生效。在协定生效后,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之人士,可免办签证进入墨西哥合众国,逗留最多九十日。 到目前为止,共有七十七个国家和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九个国家同意给予特区旅行证持有人免签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