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当局就渔业发展基金、氹仔码头及集体运输回覆议员质询


港务局及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分别回覆立法议员有关渔业发展基金、氹仔客运码头、本澳集体运输的书面质询。 港务局局长黄穗文回覆议员陈明金时指出,为了扶助渔业活动的发展,特区政府在2002年5月透过第39/2002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成立了渔业谘询委员会。渔业谘询委员会成立至今,共召开了十九次会议。透过这些会议,港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与渔业各界人士保持紧密联系,充分了解业界的需要及其所面对的难题。其中,渔民团体在会议中提出的减收渔船牌费及无线电牌费等建议已被特区政府采纳。 此外,特区政府於2007年2月透过第3/2007号行政法规,设立了《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以免息贷款的形式直接援助本澳从事渔业活动的渔民。援助基金自2007年4月30日接受申请以来,迄今已批出66宗贷款申请, 涉及金额约澳门币一千五百多万元,贷款用途包括维修渔船、购买更有效的捕鱼器具及设备、购置或建造新渔船等,务求缓解渔民经营困难的问题,尤其在休渔期间停止作业时的困难。 黄穗文表示,为满足渔船在休渔期停泊的需要,以及确保在台风期间有足够的泊位供渔船避风,港务局於2004年至2006年问开展了内港锚地疏浚计划,在内港共提供了390 个泊位。 她强调,未来港务局将继续关注渔业发展的趋势,并透过特区政府、业界代表及渔民社群之间的合作,共同探讨可行的方案,协助澳门渔民改善经营条件,从而使澳门渔业能得以持久发展。 另外,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振东在回覆议员关翠杏时表示,就未来澳门与外地之间海上客运服务的批给制度,港务局正进行研究,以订定更为清晰、透明的批给条件与批给程序。 考虑到正在兴建中的永久性氹仔客运码头将会是一个重要的海上出入境口岸,因此,未来新增加的靠泊该码头的海上客运航线,将按照新的批给制度作出批给,而特区政府将继续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查各项申请,从各申请者具备的营运经验、船队质索、安全管理、航运计划等因素作出综合评估和考量。 在集体运输方面,黄振东表示,澳门政府与两间巴士公司签订的《集体道路运输公共服务批给合同》将於今年十月届满,为配合本澳公共运输服务市场的变化,政府於去年已宣布不会与两家公共巴士营运公司自动续约,并已启动对未来公共巴士服务安排进行研究,於今年初推出谘询文本向公众广泛谘询。 按照谘询文本建议,未来公共巴士服务将透过引入竞争机制,循序逐步开放公共巴士服务市场;同时亦会考虑引入补贴机制及服务评鉴制度,鼓励行业改善经营管理及服务质素,从而提升本澳公共巴士服务的整体服务质素。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473/III/2008、87/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