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司法警察局在路氹分局举行就职仪式,由司法警察局局长黄少泽主礼及监誓,并在副局长张玉英、罗伟业的见证下,周伟光宣誓就任为一等督察,孙锦辉、薛仲明、郭志忠、张新祥、陈家槊、Pedro Miguel Campos等6人宣誓就任为二等督察,梁志威、何伟强、谢志生、张锦辉、梁文照和庄广重等6人宣誓就任为副督察。 近年来,随着澳门博彩业的迅猛发展,博彩场所的快速增加,以及来澳旅客的不断攀升,各式各样的刑事罪案有明显的增长,特别是博彩犯罪、毒品犯罪、诈骗、盗窃、抢劫、行使伪钞等犯罪都有较大的升幅,因此,司法警察局在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方面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司法警察局一方面加强国际及区际警务合作,改善警民关系,扩大情报网络,掌握防罪及灭罪先机,另一方面通过一系列的架构改革和管理制度的完善,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藉着对各级主管人员、刑事侦查人员的严格培训,加强执法能力之馀,提拔先进,充实刑侦领导力量。此次获得晋升的人员,都是多年来在司法警察局各自的工作中努力肯干、凭着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成绩、通过多项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获得晋升的。 由二等督察晋升为一等督察的周伟光法学博士,1984年进入公职,1988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助理警员,2001年晋升为副督察并担任情报处跟踪队主管,2003年获委任为情报处处长,2004年获委任为刑事调查厅厅长。在担任公职期间,周伟光先后获得4次个人嘉奖,15次集体嘉奖,4次卓越功绩奖,1次专业功绩勋章。此次周伟光晋升为一等督察,是司法警察局根据今年6月23日保安司司长批示授予其卓越功绩奖而进行的破格晋升。 由副督察晋升为二等督察的郭志忠法学硕士,1983年进入公职,1985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任助理警员,2003年获委任为博彩罪案调查处处长,2004年晋升为副督察,2006年获委任为博彩及经济罪案调查厅厅长。在担任公职期间,郭志忠先后获得5次个人嘉奖,12次集体嘉奖,1次卓越功绩奖。
由副督察晋升为二等督察的薛仲明法学士,1989年担任公职,1990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任助理警员,2004年获委任为情报处处长。在担任公职期间,薛仲明先后获得4次个人嘉奖,16次集体嘉奖,1次卓越功绩奖。 由副督察晋升为二等督察的孙锦辉法学硕士,1987年进入公职,1990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任助理警员,2003年晋升为副督察。在担任公职期间,孙锦辉先后获得2次个人嘉奖,16次集体嘉奖,2次卓越功绩奖。 由副督察晋升为二等督察的张新祥法学士,1986年进入公职,1988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实习警员,1999年晋升为副督察。在担任公职期间,张新祥先后获得7次集体嘉奖。 由副督察晋升为二等督察的陈家槊,1983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助理警员,1999年晋升为副督察,2006年获委任为经济罪案调查处处长。在担任公职期间,陈家槊先后获得2次个人嘉奖,5次集体嘉奖,1次专业功绩勋章。 由副督察晋升为二等督察的Pedro Miguel Campos,1985年进入公职,1986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助理警员,2006年获委任为纵火罪案调查科主管。在担任公职期间,Pedro Miguel Campos先后获得1次个人嘉奖,13次集体嘉奖,1次卓越功绩奖。 由首席刑事侦查员晋升为副督察的梁志威法学士,1990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助理刑事侦查员,2006年获委任为博彩罪案调查处处长。在担任公职期间,梁志威先后获得2次个人嘉奖,7次集体嘉奖。 由首席刑事侦查员晋升为副督察的何伟强法学士,1993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实习侦查员。在担任公职期间,何伟强先后获得5次集体嘉奖。 由首席刑事侦查员晋升为副督察的谢志生,1996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实习侦查员。在担任公职期间,谢志生先后获得3次个人嘉奖,11次集体嘉奖。 由首席刑事侦查员晋升为副督察的梁文照法学士,1993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助理刑事侦查员。在担任公职期间,梁文照先后获得3次个人嘉奖,11次集体嘉奖,1次保安司司长表扬。 由首席刑事侦查员晋升为副督察的张锦辉法学士,1988年进入公职,1996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实习侦查员。在担任公职期间,张锦辉先后获得3次个人嘉奖,12次集体嘉奖。 由首席刑事侦查员晋升为副督察的庄广重,1993年加入前司法警察司担任刑事技术鉴定员,1995年担任实习侦查员。在担任公职期间,庄广重先后获得2次个人嘉奖,15次集体嘉奖。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一条的规定,督察和副督察属於刑事警察当局,依法拥有领导所属调查单位的人员执行较复杂的犯罪调查工作,监督调查行为的合法性和确保对诉讼期限的遵守,在紧急或某种特殊情况下命令进行搜查及搜索,对可采用羁押措施、证明有关嫌疑人有逃走的意图及属於其他紧急情况的非现行犯命令实施拘留,签发拘留命令状及到场命令状等权限。因此,此次晋升,将进一步充实司法警察局刑事侦查的领导力量,有力地推动澳门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的各项刑事侦查工作的进行。